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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转身便走。太阳快要落山,他也该走了。

就在陆玄熠转身的瞬间,一只干枯的手从湿润的泥水里伸出,指缝间满是泥水和细小的虫子,那只手在半空中游离了一下,忽然抓;住陆玄熠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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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后。

“咳咳咳。”

一到这种 yi-n 雨不断,湿冷的时候,陆玄熠的耳边就总能剧烈的咳嗽声,一声有一声。

“喝药吧。”陆玄熠端着一个陶碗,碗里是乌黑的药汁。

叶回风接过碗,手指不经意蹭到陆玄熠的皮肤,然后被迅速地躲开。

“快喝吧。”陆玄熠闷闷地说了一声。

叶回风手捧着碗,一口将苦涩的药汁喝完。他捧着碗的手依旧又细又长,可看起来却很丑,像老树的皮一样,又干又皱。

他们搬到这个村庄来已经大半年了。一年前,从墓冢下爬出来后,陆玄熠就带着他离开了京城,来到了某个不知名的村落,买下这个简陋的小院,两人隐姓埋名地生活着。

陆玄熠离开并没有告诉其他人,身上也仅仅带了些许银子,买下小院后,便所剩无几。便是叶回风的病,也是自己诊自己开药方,然后陆玄熠上山挖。

这一年来,在陆玄熠身上的变化翻天覆地。几乎没人想得到,一个曾经九五之尊的皇帝,如今却会一个人背着小箩筐上山采药。

他甚至还在小院附近开垦了一片荒地出来,和村民学着种菜。这场景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只会大跌眼镜。如果他要钱,不会要不到。可陆玄熠不要,仿佛要证明,脱离了皇宫的一切,他就能彻彻底底与皇宫再也毫无瓜葛。

“你在做什么?”叶回风的脚行走不方便。叶回风坐在轮椅上,从他角度只看得到陆玄熠的背影。陆玄熠坐在门槛上,手边是针线。叶回风没有得到陆玄熠的回答,他推着轮椅往前走。

走近了才发现,陆玄熠一手拿着针线,一手拿着一双蓝黑色布鞋。鞋头破了一个洞,陆玄熠剪了一块布,正准备补鞋。只是,陆玄熠补鞋的能力差得很,鞋子没补好,手已经被扎了好几下。

“补鞋?”

“嗯。”陆玄熠答应了一声,并不抬头,专心地盯着手里的鞋子,“这双鞋还是新的,只是昨天上山的时候被划破了。”

“我来吧。”

“不用,我能行。”陆玄熠摇摇头,固执地拒绝。可叶回风不依,直接从陆玄熠手里把鞋子抢了过去。

“你!”

“我来。”叶回风哑着嗓子道。叶回风也不大会做这些事,可他多少比陆玄熠手巧着。他们的生活不一样了,从前锦衣玉食,现在只能粗茶淡饭。这是天下平常人的生活,为一粥一饭担忧,一针一线精心计算。

普通人的生活很苦,却让叶回风第一次如此感谢。

这双鞋是陆玄熠唯一的一双新鞋,可惜也破了。

叶回风捣鼓了几下,手艺不精,不过也勉强补好了,鞋头一块棕色的布,和整只鞋子尤其不搭。

“好了,你试试。”

陆玄熠踢掉脚上的草鞋,试了试,高兴道:“总算修好,以后上山再不穿新鞋去了。”

叶回风目光闪烁了几下,盘算着,要给人算几次命,才买得起一双新鞋。叶回风给人算命,一次两文钱,一双好一点的鞋,要四十文才够。还要偷偷买,否则陆玄熠是不会同意的。他是要把一文钱掰成两文的,如此大的花费,陆玄熠一百个答应。

陆玄熠是很忙的,比坐上轮椅上不好行走的叶回风忙多了。他要去田里干活,还要提前准备好午饭。

提前准备好午饭,不仅是给留在家中的叶回风,也是要给自己。陆玄熠跟着村民一起去田里劳作,中间是不回来的。有些庄稼汉子是家里人送饭来,陆玄熠只能自己提前做好。他当然不大,可日子总是人过出来的。学着学着,也饿不死人。

“我出去了。”陆玄熠背着小箩筐就要出门。筐子里有把小锄头,一袋豆子,干粮和水。他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种豆。

叶回风听了,也想跟上去,只是身下坐着轮椅,根本跟不上,何况下过雨的路泥泞得很。陆玄熠只是知会叶回风一声,并没有要得到回答的意思。

叶回风都习惯了。这一年以来都是这样的。陆玄熠什么都会帮他弄好,只是很少和他说话。两个人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他按了按自己的大腿,对自己感到厌弃。他相信陆玄熠对自己是有恨的。把他带回来,却并不让他好过。可如果自己离开,或者有丁点不愿活下去的念头,陆玄熠

又会发火。他要牢牢地绑住自己,吊住自己。

叶回风推着轮椅坐回到桌上,小木桌是买下小院时,前任房主顺便赠送的。黑漆漆,丑的很,倒是什么配桌上的几只陶碗。陶碗是茶棕色的,上面有点点黑斑。陶碗的菜并不多,估计只是刚好他一个人的份量。想到陆玄熠筐子里的干粮,叶回风就吃不下去。

他随手夹起一筷子菜,眉头皱了皱,硬着头皮咽了下去。大概没有第二人比陆玄熠做菜的水平还差了吧。可那又怎样呢?他觉得自己从坟里爬出来后,心 xi_ng 大变。只有失去过,才知道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

陆玄熠回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了。叶回风哪里都去不了,只能坐在门前,等待。

等待是最枯燥无味的。你不知道等的人会不会回来,也不知道自己的等待有没有意义。可他还是喜欢这样等。

叶回风露出微笑:“你回来了。”

可惜陆玄熠对他的笑视而不见,放下筐子径直走到厨房拿来小木盆,路过叶回风的时候连眼神都没给他一个。

筐子里是只瘦野鸡,底下铺了一层菌菇。下过雨的林子蘑菇总是疯长,陆玄熠是认不出能吃不能吃的。这些还是跟村里人学着摘的。村里人都很善良,见他孤身一人带着行走不便的叶回风,时常会来帮忙。一把青菜,一顶草帽,都是别人的心意。

什么都不会的陆玄熠跟着村里人也学了不少,比如这只瘦不拉几的野鸡,就是跟着隔壁地里干活的老哥上山打的。老哥是打猎好手,陆玄熠纯属瞎猫碰上死耗子。

他真的变了很多。说不定是自己从前教他的方法有问题,叶回风反思自己。

“你做什么?”

陆玄熠忽然对他说话,让叶回风受宠若惊。

“没没做什么。”叶回风觉得两人的位子颠倒了。当年的他们和现在的他们,仿佛颠倒了人生。什么时候,叶回风也开始惶恐起来,对陆玄熠的若即若离局促不安。如履薄冰。

“没什么事就来杀鸡吧。”陆玄熠踢了踢野鸡。

“好。”

叶回风杀鸡的时候,陆玄熠是回避的。他见不得血淋淋的场面,仿佛只要看见红色的血,就想起当年。

整个皇宫到处都有死人,到处都是血,敌与友,都有,而叶回风身上的血已经干涸。以至于后来,他看到血,就会觉得头晕。

“你当时想说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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