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公告的内容很多。
丁震快速浏览完,抬起头看向琳达:“咱们农场也被祸害了?”
琳达点点头,“靠近后山那片新种的苜蓿地,被拱得乱七八糟,损失不小。”
丁震一巴掌拍在琳达挺翘的臀儿上:“那就让为父斩妖除魔吧。”
吃过早餐。
丁震带上了装备。
M4A1全装步枪、雷明顿870,还有琳达给他准备的爱心便当。
他没有忘记。
自己能有现在的底蕴,离不开狩猎。
一个好的猎手,是不会放弃自己的老本行的。
更不用说还有悬赏通告。
同时,丁震也想去看看杰西平克曼和他那个好朋友怎么样了。
都说杀人者都会回到作案现场,丁震也有些好奇。
丁震开着福特猛禽F150进了山。
皮卡车在土路上颠簸了二十分钟,丁震把车停在一片橡树林边缘。
从这里开始进山就没有路,只有猎人和野兽踩出来的小径。
他关掉引擎,黑暗瞬间吞没一切。
他推开车门,踩在松软的地面上。
从后座拿出装备。
全装M4A1.
十三英寸枪管,M-LOK护木,上面装着垂直前握把。
上机匣装着EOTech全息瞄具和三倍放大镜。
不同的是,这把的下机匣是克拉克自己铣的,扳机组换成了Geissele的SSA-E,扳
机力只有三磅半。
丁震拉了一下拉机柄,确认枪膛空着,然后插上一个弹匣。
弹匣里装的是62格令的M855A1增强穿甲弹。
打野猪,穿透力更重要。
另一把则是老朋友雷明顿870,丁震拿了二十发独头弹和十发鹿弹。
这种弹药量足够他覆灭一个野猪家族了。
丁震把M4的背带套上肩膀,调整长度到斜挎位置。
然后拿起870,同样挂上背带。
两把枪的重量加起来超过十五磅,加上装备,总负重接近六十磅。他做了几个深蹲,又左右转身,丝毫没有影响。
林间有微弱的光。
阳光被细密的针叶林过滤,到了密林间就失去了温暖。
丁震沿着小径往深处走,脚步很轻。
走了大约一英里,他停下脚步,靠在一棵粗大的松树后面。
这里已经是后山深处。
他抬起左手腕,看了一眼GPS手表。
屏幕上显示着他的位置,还有几个标记点——那是之前狩猎野猪的地方。
第一个标记点在东北方向三百米,靠近一条干涸的溪床。
丁震调整方向,离开小径。
几十分钟后,他闻到气味。
是野猪特有的刺鼻气味。
很浓,说明附近有野猪出没,而且刚过去不久。
丁震蹲下身,寻找着野猪的踪迹,在三十米外的一处洼地发现了痕迹。
丁震走过去。
这里的泥土被翻搅过,露出深色的下层土壤。
几丛灌木被撞断,断口还很新鲜。
丁震抬头眺望。
在几十米外的一片黑莓丛后面。
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
他把M4A1从背上取下,打开保险。
野猪是夜行性动物,但也在晨昏活动。
拂晓前后是它们最活跃的时候,通常会离开栖身地去找水和食物。
丁震选择的这个位置在下风向。
丁震一直盯着那片黑莓丛。
野猪的视力不太好,嗅觉极其灵敏。
二战的时候,盟军还依靠猪鼻设计出了防毒面具。
野猪的攻击性很强,它们通常会主动发起攻击,不管对手是谁。
所以也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野猪的速度很快,爆发时速可达50公里每小时,而且耐力极佳,连续跑个十几公里都没问题。
野猪冲锋绝对是所有丛林生物的噩梦。
丁震之所以没有靠近,不是对自己的枪法没信心。
而是不愿意冒险。
一只两只的没什么问题,但是他怕突然冒出来七八只,他一个人,同时面对七八只野猪,难免顾此失彼。
丁震耳朵一动,他听见了声音。
一阵低沉的、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咕噜声。
丁震缓缓呼出一口气。这群野猪的数量
比他预计的多。
黑莓丛晃动起来。
最先出来的是一头中等体型的母野猪,大概一百五十磅。
深褐色皮毛,背脊上的鬃毛竖着。
它低着头,用鼻子翻动落叶,寻找食物。
接着出来第二头,第三头。
都是体型在一百到两百磅之间。
它们散开,彼此保持五六米的距离,形成一个松散的半圆。
丁震的手指移到M4A1的扳机护圈上。
他没动,继续等。
这时候,第四头野猪出来了。
这头野猪明显更大,肩高超过七十厘米,体重估计在二百五十磅以上。
是头公猪。
獠牙露出唇外,向下弯曲,尖端泛黄。
它的体型看起来像一座小山,不时摇晃着脑袋,小山一样的身躯慢慢踱步,似乎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几秒钟后,又是一头野猪现身。
丁震的眼睛眯了起来。
这头猪几乎和那头公猪一样大,但更粗壮。
肩部肌肉隆起,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
黑色的皮毛上布满伤痕,左耳缺了一半。
最引人注目的是这头公野猪的眼睛。
在晨光中泛着暗红色的光,死死盯着丁震这个方向。
这头公野猪停在黑莓丛边缘,不动了。
鼻子高高扬起,猛地吸了几口气。
丁震屏住呼吸。他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风向改变了。
刚才还是西风,现在方向改变,变成了东南风。
他的气味正飘向猪群。
缺耳野公猪发出短促的嚎叫。
其他四头猪立刻停止觅食,全部转向丁震的方向。
没有犹豫的时间了。
丁震果断扣下了扳机。
M4A1的枪声在林间炸开。
第一发子弹击中那头最大的公猪的肩部,穿透皮肉,打在肩胛骨上。
公猪吃痛的嚎叫起来,声音穿透力极强。
都说杀猪般的惨叫,丁震今天算是听着了。
丁震立刻瞄准那头缺耳猪继续开枪。
但缺耳野猪已经动了,压低身体朝他的位置冲来。
野猪冲锋。
缺耳野猪的速度很快,第一发子弹擦着它的背飞过。
并不是丁震的枪法不行,而是山间的道路崎岖。
上一秒野猪还在视线里,下一秒就踩进坑里,消失不见。
其他野猪猪也动了。
不是四散奔逃,而是分散开,从三个方向包抄过来。
丁震打光一个弹匣。
30发子弹,命中25发。
这个战绩已经可以傲世马尔法小镇了。
毕竟隔着七八十米远的距离,M4A1的子弹打在野猪身上,杀伤力削减了至少百分之50.
再加上野猪皮糙肉厚,除非一枪击中脑袋,否则野猪不会停下冲锋的脚步。
而且山林里怪石嶙峋,树木繁多。
这些野猪左冲右突,无意中也借助了树林的掩护。
一头母野猪倒地抽搐,公猪踉跄但还在冲。
缺耳猪已经冲进三十米内。
丁震松开M4A1,任其吊在胸前,抓起靠在岩石边的雷明顿870。
上膛,举枪,瞄准。
缺耳猪在二十米外猛地转向,呈之字形前进。
野猪急速冲锋时速可达70公里每小时,山林野地限制了野猪的速度,但也绝对不会低于50公里每小时。
按照人类百米速度,差不多是13米每秒。
比博尔特还要快。
丁震的霰弹枪口跟着缺耳野猪移动,在它下一次变向的瞬间扣扳机。
“砰!”
独头弹出膛。
12号口径,一盎司重的铅弹以每秒四百米的速度飞行,正中缺耳猪的胸部。
子弹击中了缺耳野猪,瞬间皮开肉绽,肋骨断裂。
子弹的冲击力让缺耳野猪停顿片刻。
但它没有停下脚步,眼中的血腥气爆发,速度更快了。
十米。
八米。
五米。
丁震再次上膛,这次用的是鹿弹。
九颗00号铅弹呈扩散状射出,覆盖了缺耳猪的整个前半身。
缺耳野猪的脸、脖子、前胸,同时中弹。
一只眼睛被打爆,鼻子开花。
缺耳野猪终于摔倒,在惯性的作用
下滑到丁震面前,四肢抽搐。
丁震没有时间补枪。
左右两侧都有野猪冲来。
丁震仿佛听见它们的咆哮:“为兄弟报仇!”
“还我哥哥命来!”
“德玛西亚!”
“兽人永不为奴!”
丁震转身,870对准左侧。
二十米外,两头母猪并肩冲来。
他连开两枪,都是鹿弹。
第一枪打翻一头,第二枪命中另一头的面部,打的母野猪满脸开花。
两头母野猪惨嚎着倒地,猪血飙射。
右侧。
一头公野猪直扑他的侧面。
至少两百磅重的成年公猪,在不足两米的距离,完成了最后的死亡冲锋。
公野猪整个黝黑粗壮的身体如同出膛的炮弹,裹挟着令人作呕的腥风,扑面而来。
那对弯曲泛黄的獠牙,在丁震瞳孔里急速放大,誓要将他一击洞穿。
丁震没有后退,在公猪跃起、的瞬间。
枪口几乎抵着公猪大张的下颚扣下扳机。
“轰——!!!”
雷明顿870的怒吼,在不足一米的极近距离开火。
巨大的后坐力让丁震虎口发麻。
大号鹿弹爆裂成12颗沉重的铅制弹丸,几乎没有扩散,以近乎平行的弹道,结结实实全部轰入了公猪的脑袋。
公猪的整个头颅,从下巴到天灵盖,像一个被灌满豆腐脑的皮球,猛然炸开。
白色的脑子,混合着暗红的血浆四散迸射。
丁震一脚把野猪的尸体踢飞,重重的落在地上。
丁震重新抓回M4。
换弹匣,上膛。
一头公猪在十五米外,靠在一棵树边,喘着粗气,血从肩部和侧腹涌出。
它还活着。
公野猪的眼睛死死盯着丁震。
丁震瞄准公猪的头,一个短点射。
三发子弹,全部命中公野猪的脑袋。
公野猪终于倒下。
一共五头成年野猪,就此殒命。
“这些野猪比黑熊还要危险,黑熊只有一个,可是野猪却成群结队。”
丁震给这些野猪挨个放血。
虽然这样做会减少一些重量,可是丁震不在乎。
有谁能像他这样,一次干掉五头野猪?
按照一头野猪200美刀计算,这五头野猪就给他带来了1000美刀的入账。
这可比种地划算多了。
丁震从随身的背包里取出一个折叠的兜布,展开,将五头野猪的尸体放在兜布上面。
这样他可以一次性拖着五头野猪前进。
而不用一头接一头的把野猪给背出去。
不过这个方法也就丁震能用,换个其他人,根本没法效仿。
这五头野猪,加起来差不多一千磅,普通人谁有这么大的力气?
丁震拖着兜布,在密林里穿行。
五头野猪已经够数了,再多他也拖不下。
丁震抬腿往案发地点走去。
他想去看看杰西平克曼和他同伙的尸体怎么样了。
为了保持现场的原汁原味,丁震选择按兵不动,让杰西平克曼和他的同伙曝尸野外。
丁震丝毫不担心,因为他相信大自然会帮他处理。
走了约莫半个小时。
饶是丁震身体素质惊人,此刻也冒了一头的白毛汗。
拖着一千多磅的野猪走上半个小时,估计已经破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不过丁震对参加奥运会什么的完全没有兴趣。
他喜欢闷声发大财。
丁震耳朵一动,听见了溪水淙淙,他加快脚步,眼前豁然开朗。
就在坡下二十多米的地方,就是当初杰西平克曼和同伙淘金点。
这个地方已经被丁震用GPS手表标记过。
呼噜噜——呼噜噜——呼噜噜——
熟悉的呼噜声响起,丁震停下脚步。
他急忙停下脚步,抬头看过去,就看到杰西平克曼和同伙躺尸的地方,有一群野猪在啃食着什么东西。
丁震的视力极好,一眼就看出这群野猪在啃咬两具尸体。
一具尸体面部朝下趴着,背部衣物被撕烂,露出被啃食得血肉模糊、可见白骨的脊背和肋骨。
另一具尸体侧躺着,一条腿从大腿根部被生生扯断,不知所踪。
尸体的腹部被剖开,内脏被拖出、啃食,在斑驳的光影下呈现出暗
红色泽。
尸体的头颅还在,但面部已经被啃得一塌糊涂。
鼻子、嘴唇、耳朵都不见了,只剩下白森森的颌骨。
“呕——”
丁震干呕了一声,差点当场吐出来。
他虽然杀过人,但是杀人和吃人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
这就好比你看自己拉的屎不会恶心,但是如果有人吃你的屎,估计多数人会不忍直视。
这是刻在人DNA里的东西。
当然食人族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