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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律师,申请出战

第914章 天堂有路不走

面对金胜这些明显带有『嘲讽』的话,吴承洲倒是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再次抬手推了一下眼镜,将目光投了过来。

「金律师,既然是调解,那话...总得让人先说完吧!」

「这是最基本的礼貌问题。」

「你这么急不可耐,莫非是心虚了.....」

金胜抬手挖了挖耳朵。

「吴律师,你有闲心在这里讲故事,但也得考虑我们听众的感受吧!」

「我很忙的,一分钟几十块上下。」

「另外.....」

金胜用手指点了点桌面道:「这里是调解室,不是庭审现场。」

「没人要求你说的这么详细。」

「节省点时间不好吗?」

「你们就直接说....承不承认这笔150万的借款?要不要还?怎么还?」

吴承洲嘴角挂起一抹『轻蔑』的弧度。

「看来金律师的语言理解能力有待加强啊!」

「我刚才说了,150万,我们并没有否认。」

「但在定性上,还是有待商榷的。」

「不可否认....这笔钱前期确实属于『借款』,可到了后期,就已经被你方当事人亲口转化成了股权,并收取了两笔,共计58万的分红。」

「这些都是没有丝毫争议的事实。」

金胜右手一摊,抬了抬手指道:「证据呢......」

「麻烦请出示一下两笔钱的证据。」

「总不能上下嘴皮子一碰,事情就算数了。」

「谁主张丶谁举证的道理,吴律师应该不需要我提醒吧!」

吴承洲闻言后,立马露出了一副『我早算到』的笑容。

「当然有了.....」

说着便从一旁的包里拿出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边打开,一边继续说道:「因为职业原因,赵总经常需要在电话里跟一些合作夥伴谈及资源调配,口头约定...等等事宜,所以她一直都有通话录音的习惯。」

「防小人丶不防君子嘛!」

「而恰好,她在送分红之前,就打过电话询问原告人在哪里。」

「这些,同样被录了下来。」

随着话音落下,吴承洲点击了播放。

「萱萱啊....你在哪儿呢?」

「我在家,怎么啦!」

「这不年底了嘛,公司给员工丶还有合作夥伴们都准备了一些年货,你这边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晴姐,你这也太客气了吧!」

「没事,除了这些之外,姐还得给你送钱呐!」

听到这里,金胜将目光看向了一旁。

林艺萱察觉到『询问』的意味后,微微点了下头,表示东西是真的。

两人之间的小动作,自然并没有逃过吴承洲的眼睛。

见状后,他嘴角微微上翘,抬起右手,用大拇指跟食指捏着眼镜框提了提。

好一副得意的模样。

「不过萱萱啊!公司今年虽说赚了些钱,但毕竟是刚成立的,需要有一定的现金流来保持稳定发展.....」

「所以,暂时只能先拿一点出来意思一下。」

「你这边的话,姐给你准备了10万,你可别嫌少啊.....」

林艺萱的声音紧接着响起。

「晴姐这话说的,10万已经不少了。」

「呼....」

赵晴明显松了口气。

「那就好,我还担心你觉得少呢?」

「看来是我想多了。」

「行,那你在家等着,我一个小时左右到。」

林艺萱应道:「好,到了微信上说一声,我给你电梯权限。」

「嗯......」

这一段通话录音,播放结束。

吴承洲没有继续,而是开口朝着金胜这边问道:「怎么样金律师.....」

「这段录音算不算证据,能不能证明你当事人收过10万块分红。」

「当然,如果你要求进行司法鉴定,我方也乐意配合。」

「正所谓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金律师,你说是吗?」

金胜手上把玩着水笔,有些好笑的看向对方道:「吴律师,不是还有48万吗?」

「你倒是接着往下放啊!」

「出示证据,哪有半场开香槟的......」

吴承洲眉头一挑。

「行....」

「金律师的要求,我自然得满足。」

两人之间的交锋,全都被钱文勤跟张艾嘉看在了眼里。

虽然表面的激烈程度一般,但几乎句句话里都带着刺。

不是这边开嘲讽,就是那边引仇恨。

现在的小年轻,火力就是猛。

他们作为主持人坐在这儿,纯属是看戏了。

但你还别说.....挺好看的。

这时候,调解室内又响起了另一段对话。

「萱萱,你下午在家吗?姐姐又给你送钱来啦!」

能听的出来,赵晴的心情应该很好。

「在的....今天外面下着雨,我就不出去了。」

「你过来的话,咱们正好能一起喝个下午茶。」

「前几天我从我妈那儿弄了点正宗的锡兰红茶,味道挺不错的。」

赵晴『呵呵』一笑道:「那感情好.....」

「既然有红茶,我正好也带点黄油曲奇过来搭配一下。」

「对了,今年公司运营的很稳定,分红方面绝对能让你满意。」

「具体金额嘛.....还得容许我卖个关子,下午你自己慢慢数。」

听到赵晴这么说,林艺萱同样也在电话里轻笑了两声。

「好啊!那我就在家里泡好茶,静候晴姐大驾光临了.....」

这一段结束后,吴承洲再次点开了新的录音。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晴姐!」

「萱萱你在魔都吗?」

「没有啊,怎么了?」

「哦....没什么,有两部电影要在魔都跑路演,我以为你在,就准备帮忙安排一下,让你去现场凑个热闹呐!」

「谢谢晴姐,不过我今年得在外公外婆家跨年,25就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拿了40多万的分红,跑哪儿玩去了呢?」

「嘿嘿....玩肯定得玩的,反正我又不上班,我准备等『15』过后,去东北那边看看,好好感受一把冰天雪地,晴姐你要一起去吗?」

「哎....姐姐我可没你这么悠闲,有两个剧组初八就得开工了,多空一天就是损失一天啊!」

「晴姐辛苦,到时候给你带伴手礼哈....」

「行吧!谁让我是天生的劳碌命呢?」

「........」

这段录音一播完,吴承洲立马便『得意洋洋』的开口问道:「金律师,你现在还对这两笔款项有异议吗?」

金胜盯着对方看了好一会儿,这才缓缓摇了摇头。

「你们既然都拿出证据来了,我自然是没有异议的。」

「不过嘛......我倒有一个小小的疑问。」

「赵晴丶赵总,我想请问一下,你明明可以直接转帐,为什么要拿现金给林小姐呢?」

「在现如今这个年头,现金跟转帐之间的区别....可是很大的。」

「就比如今天这个场景,如果你有转帐记录,直接出示一下就行了,完全没必要这么麻烦,还拿通话录音出来证明?」

一时间,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了『妆容精致』的赵晴。

金胜还有一个点没说......但凡脑子正常的欠债人,都不会选择用现金还债。

除非对方是放高利贷的,不希望留下『利息』的痕迹,主动要求欠债人这么做。

而林艺萱显然不在此列。

那赵晴这么做,就很诡异了。

特别是.....她还主动打电话给对方,在里面点出金额,留下通话录音。

无论怎么看,都好像是特意为之。

目的嘛.....见仁见智了。

赵晴或许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不紧不慢的开口道:「这是我们这个行业的惯例。」

「开机丶角色杀青丶剧组杀青....都喜欢用红包来代替转帐。」

「这代表着驱散晦气,红红火火,讨个好彩头。」

「而到了年底,工作人员也更愿意看到真真切切的现金红包,而不是简讯上那一串冰冷的数字。」

「我即便是公司股东,但作为圈内人,自然也不例外。」

这个回答....说服力显然不足。

但就像之前说过的,这里是调解室,并不是法庭。

只要赵晴坚持,就没人能挑的出毛病。

连钱文勤这个法官助理,也没有权利要求她拿出相应的证据支撑。

「呵呵.....」

金胜笑着摇了摇头。

「原来影视行业这么迷信啊!」

「就是不知道那几个上了市的影视公司,是不是也都这样。」

「恰好,我曾经有幸参加过一档综艺,认识几个圈内人。」

「赵总,你说...我要不要现场连线一下,听听别人都是怎么说的啊?」

赵晴面色不改的抬手示意道:「如果金律师觉得有需要,那就请便吧!」

「但我要说清楚一点,每家公司丶每个人的思想都是不一样的。」

「别人会不会这么做,愿意怎么做,跟我无关。」

这圆话的速度,还真是快啊!

面不改色心不跳......

不愧是混娱乐圈的,脸皮就是厚。

金胜抬手比划了一个大拇指,虚点了两下。

「赵总不愧是拍短剧的,这前一套丶后一套,抛开事实不谈的本领,确实高明。」

「如果我要有这本事,以后妈妈再也不怕我上了法庭后...打不赢官司了。」

这话一出,张琴第一个没绷住,连忙用手捂住嘴,低下了头。

随后便是张艾嘉丶钱文勤,以及林艺萱。

金胜注意到,正对面的吴承洲.....脸上肌肉抽搐了一下。

不知道是在忍耐,还是气愤。

至于赵晴这个当事人,除了看过来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怒意』之外,表情控制的很好。

这女人.....不简单啊!

既然如此,那金胜就不再用『故意刺激』的小招数了。

「赵总,这些旁枝末节的琐事咱就不说了,直入正题吧!」

「你们说了这么多,是不是想要表达一个意思......就是林小姐最初那笔钱,不应该被简单定性为借款,而是投资入股呢?」

「所以现在,你希望根据最初的口头约定,进行股权变更,抵消掉这笔150万的资金款项。」

「对吗?」

吴承洲立即接过话题道:「没错.....」

「《民法典》第143条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规则....只要双方都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丶意思表示真实丶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丶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出资分红的约定,就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护。」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这意味着....即便林艺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工商登记和股东名册上,只要能拿出完整的出资转帐凭证丶分红,就可以在和赵总的内部关系中,确认为实际出资人身份,不能以『没登记』为由,剥夺权益。」

「而这两笔分红,就是最好的证明。」

「原告方之前应该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才发了一封要求变更『股权』的律师函过来。」

吴承洲抬手朝着中间主持人方向示意了一下。

刚才他就已经将律师函交过去了,现在是希望得到确认。

钱文勤和张艾嘉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应了一声『没错』。

得到确认,吴承洲又将手转移至金胜方向道:「所以现在......」

「我方愿意履行这个诉求,将晴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本登记在赵总名下,51%股份中的一半,转移至原告人名下,完成最开始的口头约定。」

「金律师,我方的这个诚意....请问是否足够?」

看着自认为『胜券在握』的吴承洲,金胜很是郑重的点头道:「够,非常够.....」

「我代表我方当事人林艺萱,同意这个提议。」

既然不想好好还钱,天堂有路不走,那金胜自然得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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