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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选好,是栋17层的公寓,并不很大,物业很好,算是城里的高尚住宅区,精装的,再选一些家具就可以搬进去了。

原本想买大一点的房子跟彩姐一起住的,可是她来电话说打算近期把儿子从大陆接过来,我想了想,最后还是买了两栋分着的小公寓,彼此离得很近,这样既能有个照应又不打扰她们的家庭生活。彩姐还年轻,分分钟都有可能再嫁,我也不能总霸占着她让她照顾我。这栋楼,就算我给她准备的嫁妆吧。

其实,原本是没有实力这样大手笔的。我顶着个豪门千金的名头,现在早就已经今非昔比了。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现金,是因为我卖掉了杜渐伦送我的钻石戒指。

The memory of the sea,巴黎华裔设计师Flora Ou的代表作,世界上只有三枚。原来这样的顶级珠宝果然是很好的投资品,现在出手卖掉,比他当时买入的时候翻了好几倍。

想到杜渐伦,我不由拿起今早收到的那张蓝色的信笺看了看,心想他的后母杜叶惠玲,难道不知道我跟他之间的事吗?

这长卡片的右下角印着一个月桂的Logo,象征它来自于明珠雅集——Bright Lady Association,是明珠城上流社会的一个慈善团体,成员都是女性,其中大多是阔太太,也有历届明珠城小姐和明星,一年只收一个会员。我从来没想过这个组织今年会批准我加入,尤其是在杜叶惠玲当主席的时候。

这个女人,杜叶惠玲是杜渐伦的后母,出身十分高贵,据说叶家早年是在S城做船运生意的大家族。杜家也是名门望族,现在应该还是杜渐伦的父亲掌权,可是他一直很低调,家族史更是神秘而隐晦,以我过去跟杜渐伦的关系也只是知道一点皮毛而已。我从来没有见过杜渐伦的父母,只知道杜家有三个儿子,杜渐伦排行第二,与杜家长子同为前妻所生。杜叶惠玲是续弦,育有一子一女,她的儿子排行第四,是老幺又是太子,在杜家最是得宠。

还好杜渐伦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太有野心的人,也乐得做个富贵闲人。他不是长子,也不得宠,在杜家的地位其实蛮尴尬的。记得那时他听从家里安排去英国念书,我抑制不住思念跑到那边看他,见面的时候一边捶打他一边埋怨,他将我抱在怀里,说,“陪太子读书,没办法的。”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他的家庭带给他的寥落。

我叹口气。……为什么还要再想起这个人呢?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放下来自明珠雅集的蓝色信笺,拿起手袋往门外走去。

转眼已经没日没夜的忙了半个月,跟电影公司的合作也谈得差不多了,公司正在走上轨道,宋氏旗下的PR公司近来更是风生水起。现在出去帮彩姐办点事,就当自己给自己放半天假吧。

明珠城的季节性并不那么明显,秋天也只是浅浅的凉。阳光透过树叶斑驳地落在地上,碎金一样,明亮而遥远。

这是城郊的一家孤儿院,四周种着许多植物,大多未经修剪,在市区倒是很难见到这样的景象。彩姐没有身份,想把儿子接过来容易,落户却很难。倒是明珠雅集提醒了我,或许通过慈善机构会容易许多,首先让彩姐把她儿子送到当地的一家孤儿院,再由明珠城这家孤儿院出面跟他们联系领养,虽然中间也要费许多周折,不过总算有些可行性。

这时,半空里忽然飞出一个球来,充气的那种,七彩的塑料皮里面有小铃铛,嗡嗡地响着。我下意识地往后一躲,那只球落到树丛里,正碰在支出来的树杈上,砰一声爆掉了。

一群七八岁大的小孩子追着那个球跑过来,见它坏了,小脸上纷纷露出沮丧的神情。我看着他们,就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也曾在院子里这样追着模型飞机到处跑吧。我从手袋里掏出一袋好时巧克力,在他们面前晃了晃,笑着说,“别难过了。来,姐姐请你们吃巧克力。”

他们看我一眼,又看一眼金灿灿的巧克力,欢天喜地地围过来,低着脑袋吃了一会儿。半晌,其中一个年纪略大的孩子抬头看我,说,“姐姐,你刚才要是接住那个球多好,它就不会坏掉了!”

这小男孩长得很清秀,一双眼睛黑溜溜的,我蹲下身,拍拍他的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叶安齐。”小男孩仰着小脸回答。

我对他说,“如果下次测验你考到A的话,姐姐就买一个新的给你好不好?”

小男孩眨眨眼睛,说,“哪个科目呢?我数学很行的,但是英文就差些。”

我笑,说,“这样吧,你考几科A,姐姐就买几个Ball给你。你英文考A,就再买个篮球。化学考A,就买排球,物理A,就足球……你说好不好?”

他想了想,小脸露出为难的表情,挠了挠脑袋很认真地说,“那我真要努力学习才行了。”

我忍不住笑起来,阳光洒在我脸上,让我不得不微微眯起眼睛。这样发自内心的笑容,我真的很久未曾拥有了吧。小孩子的世界简单而美好,就像纯净水一样不含杂质,人生如果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呢?

忽然觉得有人在看我,一道目光直直落在我身上,有些熟悉的感觉。

我回过头,不由一愣。

那个男子一袭黑色休闲衣,站在阳光的阴影里,神色仿佛暧昧不明。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并不像平时那样犀利而有压迫感,也许是因为阳光的缘故,而多了某种和煦的温度。

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李御。

下午跟他一起留在孤儿院吃晚饭。

我从来不知道,李御竟是会对小孩子那么有办法的男人。叶安齐那群小孩子对他言听计从,围前围后地转个不停,我完全被冷落在一边,并且在他们踢足球的时候被安排成最没人愿意做的守门员。

很久没有这样玩得这样疯了,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脱掉高跟鞋和正装外套站在草坪上,轻风拂面,倒是异常舒服的一种感觉。转眼竟跟这群孩子一直玩到天黑,要不是最后院长出面下令,那群小孩子们还不肯放我跟李御走的。

日落西沉,天上挂着一层蒙蒙的灰色,地平线上只有一丝很浅的金光,秋天里夜色降临的总是很快。停车场在山脚下,需要步行穿过孤儿院门外这条路。

两侧绿树成荫,零星的落叶散在地上,草丛有半人高,颇有些荒凉的意味。

两个人一前一后无声地走着,我走在他身后,望着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有些出神。脑海里浮现出今天下午他脸上的那种笑容,与往日比起来,又是另一种迷人了。——那是很难形容的一种感觉,豁然开朗的样子……就好像一瞬间,天都亮了。

每当他那样笑起来的时候,我总是舍不得移开目光,因为我知道,这样的表情不属于我,以后也很难再看到了吧。正在胡思乱想间,草丛里忽然冲出来一条很大的野狗,朝着我狂吠起来。

我吓了一跳,不由往后退了一步,那只狗紧追上来,叫得越发起劲。我本来是不怕狗的,可是一时也被吓住了,愣在原地动弹不得。整个人正僵着,右手忽然被一片温热的牵起。我身子一震,抬头就看见他深黑的双眸,映着夕阳,依稀有种柔软。李御拉着我往前走,十指相扣。

我一愣,怔怔地跟着他的脚步。

那只狗盯了李御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就不叫了,围着我们转了几圈,竟然摇摇尾巴转身走掉了。

四周安静下来。风声穿过树叶,簌簌的,连同晚照的余晖,星星点点地洒落在地上。

李御牵着我的手,与我并肩走在狭长的林荫道上。我的高跟鞋踏在地上,发出笃笃的声响,更衬得世界一片寂静。

我望一眼他的侧脸,想起他下午在草地上清澈的笑颜,不知为何就问出那么一句话来,“李御,你……开心吗?”

夕阳下沉一寸,天色暗了几分,我自己的声音落在黄昏里,宛如尘埃。四周静得出奇,他停下脚步侧过头来看我,唇边有淡淡的烟草味的笑意,他说,“什么叫开心?我已经忘了。”

我忽然间无言以对。或许我挑起的真是一个傻到了极点的话题。我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他也不是令我情窦初开的少年,我们不是漫步在校园操场上不知人间疾苦小情侣,有什么资格和风情来谈论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

可是他现在拉着我的手,很暖。又离我那样近,近得我一伸手就可以紧紧抱住他。我抬头看他,回答说,“开心,就是心里觉得温暖,轻松,并且不孤独。”话音未落,只觉自己这句话说的真像小时候看的琼瑶剧啊。这个念头闪过,我忽然觉得好笑,侧头望向别处,长发顺势贴在脸颊。

李御怔了怔,伸手扶住我的腰,大手轻轻扳过我的脸,让我不得不看着他的眼睛。此时天色已经很暗了,零星一点橘色混合着蒙蒙的灰色,就像绚丽油画上的底色。他漆黑的眼眸里忽然有种清浅的温柔,褪去了往日的犀利和冷峻,睫毛纤长且根根分明,仿佛沾染了最后一丝夕阳。

鬼使神差的,我也伸手抚向他的脸庞,用两根食指轻轻挑起他的唇角,有些调皮地说,“开心,就是你这样笑起来的样子。”

李御没有说话,只是直直地看着我,大手忽然按住我的后脑,低头朝我逼近过来……一阵魅惑的气息扑面而来,我心中一窒,以为他是要吻我,那一瞬间竟然紧张得连呼吸都要停止住。可是他却忽然停下来,鼻尖在距我脸庞半寸的地方顿住,我强自控制着起伏的呼吸,抬头看向他的眼睛。

他的目光被长长的睫毛挡住了,沉浸在一片阴影里,神色仿佛暧昧不明。忽然间他又松开了我,转身走在我前面,淡淡地说,“走吧。”

天边最后一抹亮光将李御的影子拉得老长,我愣住片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无声地跟在他身后。

当我坐到他副驾驶位子上的时候,窗外的天色终于完全暗了下来。

“你想去哪儿?”他忽然问我。

其实我想去很多地方……逛街买东西,吃冰激凌,去海边吹风,去大桥上看夜景……

“回家。”可是我却这样回答。

还是回家工作吧,谁让我是天煞孤星,天生劳碌命。

李御应声开往回家的方向,可是兜了个圈,却往反方向去了,我不熟悉路,半晌才发觉,“我们这是去哪儿呀?”

“有点饿,去吃点东西吧。”李御淡淡地回答,眼睛里却有一种晶亮的光彩,“你陪我一下午,应该请你吃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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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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