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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综:原来我被她闺蜜惦记很久了

第二百四十章 刀剑如梦

余幼薇的话,让玉露这样的女孩子都有些吃不消。

不是风情万种的女孩不会害羞,只是境界不够的虎狼之词,她们才会免疫。

余幼薇的境界,有点高啊。

借着夜色,庄晓蝶肆无忌惮地脸红了。

跟太简单的女孩子待一块,自惭形秽。

王平阳也有点扛不住:“薇薇,你不要什么都出卖你妈,她养大你很不容易。”

确实,只看爸妈养王圆圆的经历,王平阳就知道余雅菲有多不容易。

至于爸妈养他容不容易,他因为是局中人,看不太清。

想来应该也很不容易。

余幼薇很不赞同王平阳的话:“我是我外公外婆,还有住家姐姐带大的。”

她口中的姐姐,其实年纪比她妈妈还大。

当时,对方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宝妈,刚生完孩子没多久。

大学毕业,在幼儿园才上了一年班,对方就被熟人介绍到余幼薇家。

她一直把余幼薇带到上完小学,余幼薇初中第一学期没结束,她就跟丈夫回老家开店当老板娘了。

余幼薇外公外婆还想留她当管家的,她想创业,不想寄人篱下,婉拒了。

“你对你妈怨念很深呢。”王平阳躲进小树林嘘嘘,做之前没做完的事。

几分钟后,开心别墅里。

节目组工作人员来得很快,比王平阳几人还要早到。

趁工作人员布置背景,卢彤彤找到王平阳:“听说晓蝶给你买了一套汉服?”

王平阳吃惊:“我怎么不知道?”

说着,他目光在一楼大厅里寻找庄晓蝶。

“这不重要。”卢彤彤一脸羡慕,差点又回忆起青春,“你录个番外版吧,VIP版本。”

“那是什么?”王平阳皱眉。

“就是不放正文里,单独剪出来,网上才有。”卢彤彤说道。

“加钱吗?”王平阳问道。

卢彤彤语塞,谈钱多伤感情。

但很快她小声说道:“节目做完后,有个开心小镇形象代言通告,从你们八位嘉宾中选出来,一男一女,女嘉宾只能是玉露了,地位不可撼动,而男嘉宾,你现在还没稳胜李仁宗。”

“所以就让我加班?”王平阳不满道,“跟我上班的时候老板跟我谈理想一样,总叫我以大局为重,其实这个局跟我没啥关系,我压根就不在局内,我有多努力,老板就有多吃香。”

卢彤彤尴尬笑道:“努不努力都苦,不同的是,不努力叫受苦,努力叫吃苦。主动吃苦,怎么也比受苦好点吧。”

王平阳点头:“受苦的人会一直苦,而吃苦的人,会有一直吃不完的苦。”

这当然不是真理,他只是想讨价还价。

不能一直被节目组压榨。

先苦不一定后甜,先甜是真的甜。

没事溜达,或坐那里刷手机,不香吗?

努力修炼成亿万富翁,明面上一个老婆,暗地里再一两个,不是王平阳的追求。

“行行好,晓蝶给你买的汉服很帅的,穿一个嘛!”卢彤彤拜托道。

王平阳就好奇了:“上周变装拍摄,你都没说过我换装帅,晓蝶买的汉服,不在上周的那些服饰范围里?”

“不在。”卢彤彤笑道,“晓蝶买的这套汉服,是真正的男人穿的。”

王平阳便有些兴趣了:“你叫她拿来吧。”

卢彤彤立刻让人上楼。

庄晓蝶没在一楼,上楼去了。

女孩子嘛,只要不是特别急,不好像他一样在野外到处浇水。

没多久,庄晓蝶和两个工作人员从楼上下来。

王平阳很惊讶,双目放光。

果然是真男人的汉服。

在两个工作人员的帮忙下,还有庄晓蝶的指挥下,足足七八分钟,王平阳才把这套服装穿戴好。

的确也是汉服,甲胄在灯光下闪烁着,细密的鳞甲如同蛇鳞一般,紧密贴合,随着王平阳的呼吸微微起伏。

腰间悬挂着一柄长剑,剑鞘上刻满了复杂的花纹,似乎承载着某种古老的传说,展现出一种冷酷无情的气质。

头盔里,似乎这套汉服叠加的buff,王平阳的目光如冷箭般锐利,透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铁甲覆体,每一片鳞甲都反射着幽暗的光芒,仿佛笼罩在一层神秘的薄雾之中。

他手握长枪,铁甲之下,隐约可见战袍的暗纹,绣着龙凤,彰显着高贵的身份。

现代场景和王平阳身上的气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静谧而庄严,带有肃杀之意。

没有言语,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王平阳便让人感受到那股从骨髓里散发出的震慑力量。

庭院里,一盏盏灯笼亮起,斑驳的光影投射在青石板上,恍若流水般细腻。

三楼阳台上。

黄超和张天赐抽着烟,看庭院里的布置。

“节目组对王平阳真偏心啊。”看着楼下院子里的王平阳,张天赐一脸羡慕。

黄超吐出一口烟雾:“确实很偏心。”

庄晓蝶是金主之一,黄超是知道的。

张天赐居然还不知道,黄超也懒得说。

李仁宗大概都知道了。

黄超心中唏嘘,本以为自己泡妞下本已经够大了。

没想到,庄晓蝶泡一个王平阳下的本都超过他以前泡过的妞加起来都多。

玛德,送王平阳的那些礼物,价值都是以十万为单位的。

这套汉服,加上配饰,剑、枪、靴……

那也是以十万为单位的。

黄超甚至还怀疑,今年的《开心小镇》,请那么多价值不菲的嘉宾,也是庄晓蝶促成的。

想到这,他倒吸一口凉气。

邀请嘉宾的钱,都是金主爸爸支付的。

再加上节目组的各种经费,这一个月的开销,至少大几千万。

这魄力……

黄超想都不敢想,也没这本事去运作。

又可以打广告,又可以名正言顺泡仔,这才是庄晓蝶的实力。

自己真配不上人家。

强行门当户对,黄超不敢了,这辈子怕是被压得男人都做不成。

他曾交往过一个白富美,不是暴发户网红,太伤自尊了,根本无法为所欲为,指挥不动。

天台上。

李仁宗一个人默默抽烟,看着庭院里的忙碌。

年纪大了,跟年轻人有代沟。

这代沟,没法抹平。

除非跟的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有了钱,完全可以逾越那条沟,或当作不存在。

蛋疼,来是想让别人吃他和女嘉宾的狗粮,想不到自己也是看客。

看庄晓蝶和玉露跟王平阳或眉来眼去,或明目张胆撒狗粮。

估计也就余幼薇和局中的王平阳,看不出来庄晓蝶和玉露对他的想法。

外人基本上都已经看得清清楚楚的。

没直播没录制的时候,庄晓蝶和玉露对王平阳的态度更亲昵更亲近。

同一个屋檐下,谁还看不出来?

忽地。

暮色四合,古筝的声音在空旷的庭院中回荡,如梦似幻。

弦音悠扬,伴随着微风,轻轻拂过每一片树叶,仿佛能触碰到它们的灵魂。

古筝的旋律时而高亢激昂,时而低沉婉约,如同一场无形的刀剑舞,令人血脉贲张。

山与海静默,似乎在聆听古筝诉说着一段古老的故事。

古筝的每一个音符都像是刀剑的每一次挥舞,在空中划过,留下了一道道虚影,既是听觉的享受,也是视觉的盛宴。

筝声之中,似乎有英雄的豪情,也有侠客的柔情,它们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面。

随着筝声的渐入高潮,仿佛可以看到一位剑客在月下独酌,剑指苍穹,心中既有壮志未酬,也有对远方亲人的思念。

琴声中飞出的剑,如同风中的落叶,又如疾风中的惊鸿,既凌厉又飘逸。

筝音忽而一转,变得柔和而宁静,如同水乡园林中的那片湖泊,在月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

然而,筝声又起,如同乡野风貌中蝶乱蜂忙的生机,农人的歌声在田野间飘荡,梯田层叠,如同一幅流动的画卷。

古筝的旋律在这里变得轻快而跳跃,仿佛是稻田金浪在风中起伏,充满了丰收的喜悦。

随着筝曲的尾声,江湖的繁华喧闹被悄然描绘出来,琼楼玉宇在夜色中闪烁,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最终,筝声归于平静,如同古都深巷里的回声,斑驳的砖墙在月光下显得厚重而深邃。

古筝的余音绕梁,如同历史的回响,让人沉思,让人回味。

女嘉宾们,包括工作人员,心中激荡。

侠骨柔情,在王平阳的这身汉服和古筝的表演中,完美融合。

“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玉露双目放光,要不是有人,就她和王平阳,她大概率被迷到霸王硬上弓。

矜持是什么东西,能让我快乐,让我幸福吗?

余幼薇一脸崇拜,怪不得外婆说,她们那个年代,会弹吉他的男生,就是学校里的主角。

主角当然不缺美人,还很多。

甚至有美人因为主角而打起来。

即便是现在,在学校里弹得一手好钢琴的男生,也很受女生欢迎。

王平阳可不止会弹钢琴,会的太多了。

他就是传说中的宝藏男孩。

庄晓蝶无法理解,为什么如玉会放弃王平阳。

他的精神世界无比富有,正是白富美所缺的。

白富美大多忙于事业,忙于现实世界,精神极度匮乏。

相处了四年,如玉难道看不出来小男人的潜力?

太差劲儿了!

辣辣也是眼中冒星星,好帅!

她对艺术没庄晓蝶她们那么高的素养,最喜欢的是真男人汉服的王平阳。

“《刀剑如梦》。”王平阳摘下手指上的义甲,额上冒汗。

弹这首曲子,很消耗体力和精神力。

古筝版的《刀剑如梦》,能够更好地体现江湖恩怨。

闭眼聆听时,整个江湖的景象仿佛就在眼前,这是古筝的独特魅力。

它的音色和表现力能让这首曲子更加富有情感和故事性,给人带来强烈的视听享受。

天台上的李仁宗长叹,没听到曲名前,他就能清晰地听出曲子里的故事,这不是他的艺术素养高,是王平阳的表现力太强。

三楼阳台上,黄超又点上一根烟。

搞艺术就跟搞宗教一样,有股神秘的力量,凡人比不得。

“我在直播间唠几十个小时,也抵不过人家弹一首曲子。”张天赐也点上一支烟。

开播第一天,本以为王平阳是小透明,没想到他们三个男嘉宾全成了绿叶,衬托人家的。

“哥,我帮你拿头盔。”庭院里,看到王平阳摘下头盔,余幼薇连忙抱过来。

王平阳跟身边的工作人员要纸巾擦汗:“快帮忙,太热了,这个帅的代价太大。”

顿时,两个工作人员急忙上前帮忙脱这套汉服。

入夜。

临安,金碧花园小区。

王中华和徐雨佳身心疲惫,冲完澡躺回床上。

“是不是小阳告的密?”王中华头昏脑涨,倒不是喝酒喝的。

“怎么告?”徐雨佳也很心累,“我们都没告诉他在哪吃烧烤。”

“连续两次都被她撞见,邪门了。”王中华很惭愧,尤其听女儿说她赚了钱,想给他们夫妻俩买烧烤买啤酒奶茶时,他自责到想一头撞死。

徐雨佳也很愧疚,说道:“下次等她睡觉了再出去吃吧。”

王中华把灯关掉:“你好意思?”

“她还小,不能经常吃。”徐雨佳说道。

“我年纪也大了,烧烤的料太多,刺|激性大,吃了还牙疼呢。”王中华说道。

“叫你晚上睡前也刷次牙,一直不听!”徐雨佳气道,“真有骨气!”

王中华自知理亏,说道:“不止我们当兵的,我们国人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气节和血性,自古重大义而轻生死。”

“我可没骨气,为了我儿子和女儿,我投降。”徐雨佳说道。

王中华摇头:“上千年来老祖宗用鲜血告诉子孙后代,面对敌人,投降所受的屈辱比死还难受,宁愿站着死,也不能跪着生。”

一个被无数英雄用鲜血和生命托起的民族,永远也不会匍匐在敌人的脚下。

宁可战死失社稷,绝不拱手让江山,陷阵之志有死无生,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是每个炎黄子孙的血脉传承。

半岛战争幸存的老美大兵,一边痛哭一边回忆道,东大人不是来战斗的,是来以命换命,玉石俱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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