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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律師

第286章 魔法對轟!!!

有什麼辦法?

「這...不好搞吧。」

身側,一直不說話的林月,此時臉上流露出遲疑,搖搖頭道:

「誣告案難勝的。」

「多數誣告都是終止在立案階段,一旦去了庭審...那基本無解了。」

聞言,徐德眉頭緊皺,陷入沉思之中。

說實話,對方說的沒問題。

強姦誣告案很難解,這東西放眼全球也是21世紀一坨又臭又硬的玩意。

為什麼?

首先,要先將誣告去掉,尋常的誣告案並不是以誣告立案,而是以強姦控訴!

那麼,圍繞是否構成強姦,可以簡單拆分成兩點。

一,主觀層面;二,法例標準。

前者,主觀層面,強姦和正常性愛,區別只在於一個是否願意,個人是否同意!

比方說,你看到個陌生人,對方想跟你做,如果你不同意還強來,那就是強姦。

如果你同意呢?那便是正常性行為,沒有什麼客觀證據可以佐證。

比如說其餘案件,換成一個人拿著刀捅你,無論你是否同意對方捅,這都觸犯到了故意傷害和故意殺人。

而主觀又無法留痕,證明不了當時自己思維,那麼,在事後誣告起來自然就很簡單了。

「此外,第二點,法例標準也很難衡量。」

「涉及到真正的強姦受害者,對她們來說,案件指控證據就不能太過苛責。」

徐德內心思索著,無數種思緒在腦子裡翻騰。

法例判定強姦的時候,所需證據往往並不算苛刻,原因也很簡單。

有相當一部分強姦案,是留不下證據的!

沒有dna、沒有勒痕、沒有毆打痕跡!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恐嚇威脅強姦!

這種案子能留下什麼證據?男性體液?但你身上沒有任何反抗痕跡,難道這就能證明你是自願的!?

於是,法例就開始以此制定標準。

而這個較低的標準,又恰好被那些人所運用。

於是乎。

兩種因素疊加在一起,最終,成為眼下這種近乎無解的招式。

因為誣告人本身就是在運用法例!

「不好說。」

徐德搖搖頭,沒有急於保證,反倒是將視線投到大廳候客廳,坐在沙發上的中年女人。

他微微頓了頓,接著走到對方面前坐下。

林月和錢昊則是站在對方兩側。

徐德眼神微不可查的看了眼桌上的委託文件,旋即心中一動,緩緩開口道:

「劉鈺,劉女士。」

冷不丁聽到聲音,劉鈺下意識抬頭看去,便見到兩個有些年輕且陌生的人出現在面前。

她微微一愣,下意識看向身側的錢昊。

錢昊開口解釋道:「劉女士,這是我們我們律所主任,以及副主任林律師,您有話跟他們說便是。」

案子已經在律所拖了一個月。

眼下一審即將開庭,說實話...錢昊看不到勝訴的希望。

「這......」

劉鈺那張有些憔悴的臉微微有些猶豫,最終,露出個苦笑。

案子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面前這人雖然年輕,但還是死馬當活馬醫吧。

「您想了解哪方面?」她開口詢問,「全部嗎?」

「不用全部,剛才錢律師已經將具體的框架說給我聽了。」

徐德臉上露出個和藹的的微笑,緩緩開口道:

「讓我了解一下更為具體的事情,比方說案件卷宗之類的。」

聞言。

劉鈺陷入沉思,半晌後,才緩緩開口道:

「我...我丈夫姓張,叫張承,今年48歲,現在被警察抓進看守所已經兩個月,一審還有15天到來。」

「至於原告.......」

說著。

劉鈺有些欲言又止,似是有些羞恥,最終,還是低下頭,悶聲開口道:

「我...我不爭氣,醫生說我先天不孕,身體有問題。」

「18年前,丈夫為了安慰我,就和我一起去福利院領養了個5歲的孩子,沒想到這麼一領養,就領到了個叫張倩的白眼狼!」

這話落下。

她那紅腫的眼眶中,再次流露出些許淚水,整個人看起來有些崩潰。

「這白眼狼8年前,也就是15歲的時候,就私下找到了親生父母。」

「並且就隔了兩條街,離我家只有幾十米的距離!」

「雙方相認後,她就將這件事隱瞞了下來,開始轉移家裡財產,我和我丈夫一直拿她當親生女兒對待,所以也就沒什麼警惕心。」

「直到,幾個月前,有個鄰居告訴我張倩總是跟兩個中年人在一起,這才讓我們起了疑心。」

「......」

和錢昊說的差不多,但比對方說的要詳細的多。

18年前...也就是1985年,那時候還沒所謂的『領養法』,只要不違反計劃生育,夫妻可以領養孩子。

只可惜,領養到了張倩。

「那房本是怎麼回事?」

徐德聽了許久,良久後,才緩緩開口。

「我聽錢律師說...對方有些覬覦房本?」

劉鈺點頭,「她高中畢業就沒讀了,幾個月前跟我們說有個同學給她介紹了個投資的門路。」

「想將家裡房子賣掉,等投資成功再買回。」

「也就是因為這,聯繫鄰居說的話,我們才起疑心。」

「不過一開始也只是在想,她是不是遇到傳銷了,誰承想......」

說著。

劉鈺就又哭了起來,雙手捂著臉,語氣很是哽咽。

她大概是個愛哭的女人。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

碰到這種事,你哭的再厲害也沒人會說。

養了18年,從小養到大,當親生一樣對待的孩子竟然圖謀你家產,甚至被揭穿後,直接將養父以強姦的罪名進行指控!

尤其是,之所以領養這孩子,還是因為劉鈺自己身體有問題。

她大概會感到很自責。

「劉女士,冷靜,您冷靜一下。」

林月此時連忙拿來一張紙巾,坐在對方身側,輕聲細語道:

「哭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她的聲音很好聽,劉鈺的情緒沒多久便被撫慰到可以交流。

趁此時機。

徐德連忙開口道:「劉女士,原告的指控呢?我指的是案件卷宗,您能說說嗎?」

「嗯。」

劉鈺擦了擦眼淚,長舒一口氣,旋即開口道:

「她說...是2003年,6月13日,當天晚上十點半,因我丈夫知曉他找到了親生父母,所以懷恨在心,並且還喝了酒,於是便打了個電話,知道她住在哪後,就找上了門,晚上約莫十一點的時候進行強姦......」

「隨後又在三天後,16號當天晚上進行的報警,立案後,我丈夫便被帶走。」

「一直到現在都沒出來......」

三天後舉報......

徐德若有所思。

初步來看,對方大概率是仔細研讀過真實強姦案的。

有些案子,受害者在精神受創後,其實並不會短時間報警,也不會收集證據,而是先渾渾噩噩。

比方說。

一些狗血影視劇中,女主在認錯人又或是被強行發生關係後,她們會是什麼反應?

會是去浴室不斷擦洗身體,說什麼覺得『自己髒』。

而這行為很明顯,就是在替犯罪兇手抹除侵害證據!

但,雖說是影視劇,可影視來源於現實,現實確實是會發生這種情況,除此外,隔十天半個月報警也十分正常。

只是雖說能報警,但證據卻難以查到...可若是誣告的話。

張倩要的就是警方可以合理地查不到『強姦』證據!

因為這給她的誣告,壓根不存在也不可能找得到的證據,提供了一個強而有力的理由。

總的來說......

「確實有些棘手。」

徐德眉頭蹙起,伸出手稍微摸了摸下巴,而另一隻手則是指肚有些瘙癢,好似被針尖戳到。

林月也沒想到什麼好辦法。

見到新來的兩個律師都這樣,劉鈺情緒再次有些崩潰。

好在。

徐德也算是摸清她脾氣了,直接提前堵住她的嘴,率先開口道:

「劉女士。」

「我想問問您...您這邊有沒有什麼證據?」

「以及,那通電話又是怎麼回事?6月13號當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請您不要隱瞞,我需要最真實、最不繞彎子、最直接的答案!」

話落,他那雙眸子便死死盯著劉鈺。

劉鈺微微一頓,開口道:「電話確實有,只不過...電話是我丈夫喝多了,沒忍住,打電話罵那白眼狼的通話。」

「至於強姦...這就是無中生有了。」

「我丈夫下午五點半下班,六點回的家,13號當晚連垃圾袋都是我下去丟的......」

「直到十一點睡覺的時候我都沒看到過那白眼狼!」

對方...沒說謊。

徐德頷首,旋即又捕捉到兩個細節。

「我有兩個問題要問問,首先是第一個。」

「6月13號...當晚被告人張承沒出過門?」

劉鈺點點頭,「沒出去過。」

還是沒說謊......

那麼好玩的就來了。

被告人張承都沒出過門,那麼,對方是如何強姦的張倩?誣告的可能性至少有九成!

「你沒有不在場證據嗎?」徐德詢問。

劉鈺搖頭,表情苦澀,「我說了...可是......可是這不夠。」

「16號立完案子後,官方說,13號當晚的活動痕跡早就被覆蓋,查不出什麼東西......」

是了。

同一個條件,作用在不同的身份上,其效力也是不同的。

原告人可以在沒有證據,只有信息的情況下完成強姦指控。

而同樣是只有信息。

但代入到被告方,這些信息就不足以形成辯護證據!

很變態吧?

實際上類似的法例有不少,比方說徐德最愛用的《未成年保護法》第三款,哪怕你只是根據客觀信息懷疑對方是未成年,而沒人能給出成年證據,那麼,這個人就是未成年,可以當鐵證用。

「好,我明白了。」

徐德點點頭,又道:

「那麼,現在,第二個問題。」

說著,他微微一頓,旋即試探性看著對方,吐出一個有些過線的問題。

「6月13號當晚...你和被告人張承怎麼睡的那麼晚?」

聞言。

劉鈺雖然四十歲,但饒是聽到這個問題,臉也是忍不住有些躁得慌。

當即,她低著頭,嘴唇蠕動片刻後,發出一陣細弱蚊蠅的聲音。

「就...就那個......」

一旁,林月瞪大眼睛,天真且好奇地問道:「是在做嗎?」

劉鈺的臉更紅了些。

「嗯...嗯。」

這年頭的人夜間娛樂方式並不多。

沒有電腦手機,不去網吧,年輕人在家裡尋常可能九點就睡了,可偏偏對方兩個中年人,能熬到晚上十一點才睡。

那麼...一定是有其他的娛樂方式!

「我...我丈夫說想再試試,看能不能有一個。」劉鈺小聲道。

先天不孕是有兩層含義。

在後世的醫學裡,意思是完全沒有孕育的概率。

而在尋常的情況下......實際上指的是難以懷孕,是的,很難懷孕也可以稱之為『不孕』,只不過不嚴謹而已。

劉鈺應該就是後面這種,在意識到張倩是白眼狼之後,沒辦法,便想著要一個親生的。

「你沒跟警察說嗎!?」

林月瞪大眼睛,雖然她知識貧困想像不到畫面,但這和案子沒什麼關係。

要知道,對方所說的話完全是...時間衝突啊!

同一個時間段,晚上11點,張承怎麼可能出現在兩個地方!?

但話又說回來了。

「我...我證明不了。」劉鈺沉默。

林月微微一愣,接著沉默下去。

是的。

證明不了,張倩精明就精明在這點,她選擇的是16號當晚報警,等一切生活痕跡消失,警方壓根取證不了。

雙方在消耗個一星期,那更是無法調查到任何不在場證明。

所以。

雖然雙方都只是口頭信息。

但,在被告方這邊...劉鈺的口頭信息也僅僅只是一句話了,連一個信息都算不上。

當意識到這點後。

恍惚間,整個律所大廳陷入沉默,良久之後......

突然的,一道聲音忽的響起。

「等等,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劉女士,您沒反駁的是6月13號,被告方張承喝酒了是嗎?」

徐德突然開口道。

劉鈺頓了頓,點點頭,「是的。」

「那您『備孕』,也是酒後所做?」徐德再次詢問。

「對。」

「那這樣的話,酒後難以自控...被告人張承是不是...有些粗魯?」徐德意有所指的開口。

劉鈺遲疑起來,她很愛自己老公,所以能包容很多東西,此時聽到這話,倒是不怎麼想承認。

林月錢昊也不知道他在搞什麼東西。

不過......

下一秒。

隨著一句話出現,恍惚間,現場所有人瞬間錯愕住。

只聽。

「如果這樣的話...您可以向綠森市地方機構報警,立案。」

徐德儘可能的委婉開口道:

「也就是,在6月13號當天晚上十點半.......」

「您的丈夫,在家中強姦了您!」

口頭信息得看是什麼身份再用,被告用,那就是一坨,但如果是強姦的話......

恍惚間。

大廳內落針可聞。

良久過後,林月和錢昊仿佛是看到了什麼怪物一樣,臉色瞬間錯愕,不可置信地看著他,腦袋陷入短路狀態。

魔...魔法對轟!?

劉鈺更是懵了,愣在沙發上,驚愕道:

「強...強姦?」

徐德嚴肅地點點頭。

「沒錯,6月13號當天晚上,張承並未外出,而是『在家中』婚內『強姦』了您!」

.....

ps:還有一更,可以白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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