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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律師

第290章 這都是我的詞啊!

張倩傻眼了,她站在看守所門口,看著躲在徐德背後的劉鈺,整個人腦袋嗡嗡的,像是被干工地的工人一錘子砸在了腦袋上。

告強姦...還真有第二個告張承強姦的人!

同樣的,這人還是...自己『媽』!

「你怎麼也告強姦!?」

張倩震驚的開口,忽的眼眸閃爍一下,腦子裡浮現出一個想法,微微一頓。

難道...對方也是想分家產!?

倒也不是沒可能。

畢竟,張承眼看就是要被自己告成功,對方不趕緊卷錢走,難道還要和對方共渡難關?

只不過,劉鈺真想撈錢的話,憑藉對方『妻子』的身份,理論上無需做這種事才對。

張倩想不通啊!

當然,周圍人也沒給他思考的時間。

徐德聽到他先前的詢問話語,此時臉上滿是不滿。

「張女士...請您自重!」

「劉女士在法律上,和您一樣,是一個具備完整人權的公民!」

總得來說,便是......

你可以告,那麼,對方就也能告!

那麼,你憑什麼管著人家!?

「我...我.......」

張倩語塞,有些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她看著這個養了自己18年的女人,愈看愈煩躁。

「怎麼能呢?」

「你可是他女人啊,你怎麼能告他強姦!?」

「你知不知道夫妻做這種事是正常且合理的!!!」

張倩語氣多了很濃厚的憤怒。

聽到這話。

原本一直躲在徐德背後的劉鈺,像是被踩中了痛處一樣,抬起頭,怒聲道:

「哼,您能告,我憑什麼不能告!?」

張倩道:「那能一樣嗎?」

「你是他老婆啊!」

劉鈺怒道:「你還是他女兒呢!!!」

是否為夫妻,夫妻間做事是否為強姦,雙方雖有性自由權不能被強迫。

但法律多少還是有點限制的。

比如說,如果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放在陌生人身上,百分百的強姦。

可對夫妻來說,卻有可能是構成家庭暴力,又或是僅僅只進行民事調解之類的。

當然,正如徐德以往所說,並未抹除掉雙方可以互相強姦的維權權益!

而對孩子也是如此,依舊有一定寬鬆權限。

比方說。

打孩子,只要不是打的特別嚴重涉及到虐待,那警察基本不會管。

甚至是互相之間搞成了殘疾,如果可以的話...警察也是想和稀泥,互相調解的。

總的來說。

兩人雖一個是女兒一個是妻子,但這層身份不影響兩人!

「你...你...你!」

張倩臉色漲紅,欲言又止,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壓根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劉鈺卻是眼睛一瞪,一改18年內對方眼中那副溫和柔弱的模樣,反倒是叉著腰,嬌聲怒斥道:

「你能告我憑什麼不能告!?」

「你個白眼狼,我們好心養了你18年,結果你卻恩將仇報,不僅想掏空我們家積蓄,甚至還想將你養父送進監獄......」

「你看看你,長得尖嘴猴腮的,不用看就知道是個個滿嘴謊言,喜歡誣告的賤人!」

「當初我們就不該看你可憐收養你...就該看你被孤兒院那些人欺負死!」

「還有你這對親生父母,嗬嗬,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

「生的出你這小賤人,肯定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她好似是開了暴走。

也好像是將這輩子的髒話一股腦的全丟了出來,雖然長相溫柔,聲音很嬌,但言辭卻異常犀利!

身旁。

徐德和林月都看愣在了原地,原本想開口說話的張偉頓時閉上嘴,決定做個透明人。

張倩要氣瘋了,渾身發抖,怒聲道:「你才是賤人,你全家都是賤人!」

劉鈺聞言,非但不怒,反倒是一挺胸膛。

「對,我家全是賤人,畢竟會真心實意的對待你這種畜生,怎麼會不賤!」

「你這是誣告!」

張倩又眼睛豎起,五官猙獰。

「6月13號當天晚上強姦的你,你怎麼現在才報警!?」

劉鈺道:「你不也6月13號晚上被強姦的,但也是16號晚上才報案!?」

張倩被這話懟回去,一噎,旋即又道:

「你分明是故意的!」

「從6月13號你被強姦後,到現在兩個月內,你還給那臭男人鞍前馬後的到處找律師。」

「這哪裡像是一個被強姦的樣子!?」

說實話,這世界上確實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徵。

甚至。

以前也不是沒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也就是一個女人被他人長期囚禁,強姦,但到最後,卻愣是愛上了強姦者...就像是被『馴化』了一樣!

但,單次的強姦卻不會造成這番畫面。

所以...她覺得劉鈺百分百是誣告!

劉鈺想了想,直接將當初警方問張倩,對方怎麼回答的話再次拋出。

對方當初可是說,【受到了精神創傷,短時間無法做出正常反應。】

那麼自己的話......

劉鈺當即道:

「哼,我這分明是短時間受到了精神創傷,無法做出正常反應的現象而已!」

張倩:?

張倩急眼了,雙手急的擺在空中不知道該放在哪,看看自己父母,又看了看張偉。

對方說的......

可全都是自己的詞啊!

身側的父母見勢不妙,那張母頓時眼眸倒豎,活脫脫一個尖嘴猴腮的母夜叉,一手掐腰,一手指著對方。

「你等著吧,到時候我看警察把你戳穿,你該怎麼辦!」

「你就跟你那男人一起,死在監牢里。到時候別讓我閨女給你養老!」

劉鈺道:「你們還是先管好自己,做這麼多虧心事也不怕出門被車撞死!」

雙方頗有一種一言不合就要動手的架勢,但卻始終保持著罵架。

周圍看守所的民警已經看愣了。

他們看了好半晌,才發覺,這是養母和養女的母女掐架!

甚至,好像還都是控訴其『丈夫/養父』強姦的!

想通的驟然間,幾個民警臉上流露出震驚之色,只覺自己算是長了八輩子見識。

不過很明顯,這裡是官方的司法單位,雙方放肆不了多久。

果不其然。

約莫十分鐘過後,一個民警便將雙方嗬斥住。

「都住手!」

「要吵出去吵去,這裡是看守所,真以為是菜市場呢!?」

看守所的紀律很嚴格,讓這兩人再罵下去...怕是會削弱執法機關的威嚴。

最終。

雙方不歡而散。

臨走前,劉鈺看著這個自己從小養到大,足足18年的女人,只給對方留下一個憤怒的眼神。

徐德林月也走了。

他沒說什麼,畢竟該說的話劉鈺都說完了。

至於是否能成功將案子移交給檢察官.......

肯定是可以的。

畢竟,劉鈺所說的,可全都是張倩當初所言!

看守所門口。

張偉所駕駛的車內。

張偉剛拉上安全帶,恍惚間,身側突然傳來一道聲音。

「這個賤人,她肯定是誣告的!」

扭頭看去。

便見是張倩,正惡狠狠的開口說道,接著她好似想到什麼,忙的抬頭看向張偉,開口道:

「張律師,你說,她是不是故意在誣告?」

「這兩個老東西我了解他們,感情很不錯,怎麼可能是酒後強姦!」

說著,她瞬間將自己腦子裡想的東西脫口而出。

「你說。」

「會不會是故意說6月13號晚上自己受了強姦,只要這樣,就和我的案子衝突?」

該說不說的,張倩人雖然壞,但也算得上聰明。

對方短時間就想到劉鈺做這一切的目的!

畢竟,檢察官和律師法官不知道張承有沒有強姦,但這個妻子,一直守在張承身邊的老婆,難道還不知道嗎!?

所以。

對方必然是篤定案件是虛構,自己拿不出證據反駁,所以才妄圖將6月13號晚上的時間線里,張承究竟做了什麼進行定性!

哪怕是定不了性也無所謂,只要能衝突自己的起訴緣由即可!

「這...如果是真話,那這實際上在司法上,就是一次合理且正常的維護罷了。」

張偉儘可能的委婉一點開口。

可惜。

「這咋可能,我閨女當時都被強姦了,檢察官都受理了,她再告,難道不就是在誣告!?」

張父眼睛一瞪,看起來有些蠻橫不講理。

張母也差不多,慌忙點頭。

「是咧是咧,張承又不是兩個人,她咋可能同時強姦兩個!」

「要我說,剛才就應該直接讓警察把她抓起來,也不用審了,就直接押在看守所里就行!」

聞言。

張偉內心有些勞累,卻也只得深吸一口氣,耐心解釋道:

「首先,案子還沒定性。」

「檢察官受理,也只是代表檢察官認為,6月13號當天晚上,被告人可能強姦了張女士。」

「注意,這是『認為』,而不是『定性』!」

定性是法官該幹的事情。

如果法官敲錘了,說當天晚上張承強姦了對方,那麼,劉鈺再想起訴就難了。

可案子沒定性,而是處於起訴臨近庭審的階段,那麼......

「檢察官會因為您的問題受理。」

「所以,理論上也會因對方的問題而受理。」

張偉緩緩開口,他依靠在車裡,看起來很無奈。

張母腦袋嗡嗡的,「全都受理?不是挑一個起訴!?」

要是挑一個的話...說不定就直接挑了自己呢?

到時候,錢還會是自己的!

只不過......

張偉聞言,卻是想都沒想,直接搖頭,否決對方這個念想。

「我說了,檢察官只負責『起疑、受理』,決策權不在檢察官手裡而是在法官身上!」

「你說的這個是司法的『否定權』,只出現在法官身上,他們無權判定一方人所做出的行為是否無罪。」

或者說,在公訴前,檢察官是有一次決定是否起訴的權限的。

但這也是經過警察的篩選。

警方認為需要立刑案,那麼,解決後再交給檢察官,依照證據,滿足條件後起訴。

期間,法律上沒有決定對方是否有罪的權利。

所以......

「那怎麼辦?」

張倩懵了,壓根不知道自己接下來要怎麼辦。

「法院總不能給我案子撤了吧!」

張偉搖搖頭,「不會的,公訴案件沒有『撤訴』這一說法。」

「哪怕是還沒開庭,只要起訴了,儘管開庭前查到了足以掀翻案件的決定性證據,那也不能撤訴,必須經過法官審判才行。」

說著。

他頓了頓,又準備開口補充,此時遲疑道:

「至於我們......」

「我說實話,眼下,咱們案子目前大概率是要併案處理了。」

「也就是兩起案件合併成同一案件,同時出現在庭審中,由審判長來決定究竟是誰強姦了誰,又或是沒有構成強姦。」

從經驗來看。

正常情況下,如果被告方拿不出證據,那有很大概率判張倩勝訴。

但這已經不是一般情況了,最起碼得是二般!

時間線嚴重衝突,自己再拿不出證據......

「那我預估,大概率是證據不足。」

張偉搖搖頭,表現出良好的職業素養,好似已經看到了未來。

三人錯愕,「那咋辦?總不能這麼一直乾耗著吧,沒有證據,他就一直待在看守所里?」

「不,證據不足不會關押。」

「這本身就是一個宣判,解析則是:指控被告的『訴書』構成信息不足,無法構成指控。」

「所以,指控撤銷。」

張偉想了想,倒是也沒藏著掖著,直接給了個最直接的說法。

「就是無罪!」

無罪!?

張倩瞪大眼,不可置信的看著他。

自己謀劃了那麼久,甚至好不容易逮到一天對方給自己打電話,甚至還沒不在場證據的時刻...眼瞅著就要得逞了。

結果你現在告訴自己,來了個用自己招式的也告強姦的把水攪渾了?

並且,分明是兩起指控強姦事件,應當『數罪併罰』。

可現實卻沒有出現1+1>2的效果,甚至還有可能1+1=0!

一個指控能定罪,兩個指控反倒無罪了?

這是什麼陰間手法!

「那...那我們是不是連錢都要不到了?」

三人慌慌張張的開口詢問。

「實在不行...我們不要房子了,只要一點錢呢?只要給點錢,我們就願意撤訴和諒解!」

很難相信。

只要給錢就能諒解撤訴強姦自己女兒的兇手。

當然,也可能,對方不是什麼兇手。

但這和張偉沒什麼關係,他插不進什麼手,此時也只是搖搖頭。

「錢?」

「嗬,我先前說了,案子只要提起公訴就不可能撤訴,哪怕你想撤訴,也不存在這個可能!」

「何況,這種極其特殊的案件,檢察官肯定會嚴格細查。」

張倩焦灼道:「那他這樣...難道就不怕法官給被告人定強姦罪!?」

要是真定罪了,對方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和自己做的沒什麼區別!?

「當然會如此,只不過,我覺得......」

張偉點點頭,但忽的又頓住,看著三人,幽幽的開口道:

「你們最好祈禱法官不會因為被告人強姦劉女士而定罪。」

張倩有些不解,「為什麼?」

「嗬嗬...你好好想想,法官的裁定雖是『認定』,但實際上,他這就是在定下什麼才是『事實』!」

「如果說,法官認為6月13號當天晚上,被告人強姦了原告人劉鈺。」

「那麼...這就意味著,官方認定6月13號晚上,劉鈺便一直都跟張承待在一起。」

張偉緩緩開口,說出的話卻令人不寒而慄。

他眼睛直勾勾的盯著張倩,緩緩道:

「相應的...另外一條時間線吻合的...就是『假的』。」

「這不是單純的分辨真假的遊戲。」

「而是『假信息』起訴!」

換句話說,劉鈺若是真被強姦,那側面就會直接判定.......

張倩捏造虛假證據進行指控他人!

也就是。

「法官給被告人定罪的同時,也相當於已經給張女士您三人定下了......」

「偽證罪,以及......」

「誣告陷害罪!」

「張女士。」

張偉沉聲道:

「雖然您是原告人,但您最好祈禱,法官不會因為劉鈺而定張承的罪,這不是定他的罪,而是在定您的罪!!!」

什麼叫,她一個原告人......

還得祈禱被告不能定罪了!?

一番話落下。

張倩整個人瞬間傻眼,愣在原地,腦子嗡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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