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精品屋
國民律師

第319章 凶物損壞!

開庭後看比誰更陰......

是的,目前案情推到眼下這個地步,很難再以正常手段徹底勝訴。

至於......

民事案件一事,在開庭前被對方得知該怎麼辦?

畢竟,徐德此類證據就是專門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而用,萬一被對方得知,改在開庭前轉變思維,放棄在二審中針對兇器鑑定為『槍』的想法,轉而從其餘角度打呢!?

很好辦!

海城。

基層人民法院,立案庭前。

徐德心滿意足地收起手中的文件材料,直接將其塞入公文包中妥善保管,緊接著.......

他沒急著走。

而是直接掉頭,回到立案庭的櫃檯前,看著裡面的工作人員,開口道:

「您好,立案庭是吧。」

「我來辦理一下民事撤訴。」

民事...撤訴?

聽到這話的瞬間,櫃檯內的女人微微一愣,旋即抬頭,疑惑地看向面前的徐德,問道:

「撤訴?哪起案件?你是當事人還是什麼?」

案件撤訴?

說實話,民事和刑事不同,民事多是一些雞毛蒜皮,涉及到財產糾紛的小事。

又或者說

而如果其中一方比較大度,又或是所謂的『想通了』,突然不準備與對方進行糾纏...那自然可以撤訴。

甚至法庭也很樂意看到這種和解的情況。

只是......

「您剛才手裡是......」

櫃檯內,女性工作人員臉上流露出遲疑之色。

她剛才可以親眼見到徐德手裡拿著一份文件,一邊看,還一邊激動地說什麼太好了,這下能勝訴了!

但...嘴上說著勝訴,後腳來撤訴是什麼意思?

「我手裡?我手裡是什麼不重要。」

徐德面色正色起來,他看著對方,雙手搭在櫃檯上,再次表明態度。

「您幫我查一下案件,我是2003年9月9日當天下午進行的起訴。」

「案件被告人是『魏源』,委託人叫『李傑』,我是原告方,當事人李傑的代理律師。」

工作人員又道:「請您出示一下相關材料。」

話落。

徐德將早就準備好的文件材料全都遞給對方,接著便面色淡然地在一旁等待著。

「這是我方的《撤訴申請書》」

這些材料無一例外,全是用於撤訴的。

沒錯,『撤訴』,就是徐德的手法!

如果,這起民事案件繼續存在,那麼,在稍後法院發出傳票後,被告方自然會收到傳票。

而發出傳票的時間...一般是五天左右,快的話也要至少三天。

既然發出傳票就代表必定知曉。

那徐德不讓發不就好了?

怎麼才能不發?

肯定是撤訴啊!

都說的很明白了,傳票是因為有了與對方相關的案子,才發過去讓對方知道攤上事了,也就是立案才能發。

而如果你撤訴了,訴訟都不存在,事也沒了,法院肯定也不發傳票啊!

你不發傳票。

被告怎麼可能還知道存在過這麼一起訴訟?

有時候,解決問題的你不一定需要用到很燒腦的智斗行為。

你也可以直接解決問題本身。

簡單粗暴,可絕對好用!

「那個,我這邊問一下,案件相關傳票是否已經離開了法院?」

等待期間,徐德試探性詢問。

「您能查一下嗎?」

工作人員回過神來,稍稍查閱後,便臉色古怪地搖頭道:「還沒。」

旋即,她又沒忍住,扭頭看向徐德,臉上滿是不解。

「您的委託人呢?當事人在法院嗎?」

徐德道:「我方當事人因特殊因素目前無法出現在法院內,但已全權授權於我,有關撤訴一事也事先取得准許。」

「這.......」

女工作人員看著材料,她遲疑半晌,最終還是沒再糾結。

「好吧。」

話落。

請收「藏「得」「奇」小」說」唯」一「網」址」:「w「w」w」.」d」e「q」i」x」s」.」「o」r」g,「站」「長」只「有這一個網「站,其它網「站隨「時斷「更。」

她便在徐德嚴肅且認真的注視下,確定無誤後,這才開始辦理起撤訴流程。

約莫半晌,走完程序後。

徐德林月這才離開訴訟服務中心,站在了法院大廳內。

林月有點咂舌道:「你這...立案又撤訴,拿來的證據放在高院二審的案子用...你也不怕自己惹上麻煩!」

「到時候被法院定個『濫用訴訟權利、惡意程序性起訴』就老實了!」

徐德倒是毫不在意,他掏出公文包,美滋滋地找了個印表機將其複製多份。

旋即,這才毫不在意道:

「哪濫用了?惡意程序性起訴,那得起訴在撤訴,反覆四五次才行!」

「我就撤訴一次,壓根夠不上門檻。更何況,二審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更不是一個法院的,不會有法院急眼的。」

這麼說吧。

你一直挑釁一個人,一而再再而三,對方可能會動手,自己攤上麻煩。

如果,你對每一個人只挑釁一次就跑呢?

對方可能也會動手。

但如果說有一條硬性規定,也就是挑釁一次不得動手呢!?

既如此。

那你對著每個人,都挑釁一次,挑釁完,便直接離開,礙於影響規定,誰能對你產生麻煩!?

最多看你不爽罷了。

至於法院也是同理。

法院不是一整個共同體,每個都屬於獨立的個體,除非你將全部法院挑釁一個遍,被發覺了才會倒霉,不然像是徐德這樣...只進行一次,那是不會惹上事的。

既然不會惹上事。

「那咱們不用白不用啊!」

徐德笑道,聞言,身側的林月覺得言之有理。

旋即她思索片刻,又道:

「撤訴一事應當沒問題了。」

「上級法院不會知曉民事訴訟一事,物證鑑定也到手了。」

「至於物證的保密信息......」

「基層法院沒規定在兇器存在另一起刑事案件的情況下,對物證進行時,鑑定需要向刑事案件所在的法院打報告。」

「所以,物證除開鑑定所,也沒其餘人員知曉,有關開庭前的準備...還差什麼?」

差什麼?

徐德默然,思來想去,卻發覺眼下沒什麼還需要再做的事了。

舉證?將自己的鑑定證據交給高院?比較,若非如此,便是庭審突襲。

不。

正常來講,惡庭審突襲會導致兩個原因,一是容易打雙方一個措手不及,惡意拖延時間;二則是,證據未經驗證便出現在庭審,容易導致案件誤判。

但徐德這不同。

措手不及?不可能!

公訴與原告都會進行鑑證,與他的鑑定屬同一類型,同一領域鑑定,既如此,自己完全可以以《書面材料》的形式將鑑定交出進行佐證。

不存在阻擋案件進程的情況。

信息沒質證?法院委託鑑證所的鑑定,還需要質證?

總之。

完全合法合規!

所以......

眼下,好像還真沒什麼可以做的。

「目前來看...只在一些邊角地方,可以進行些許微操。」

「比如一些媒體記者近期的訪談。」

「除此外......」

徐德搖搖頭,也沒什麼大動作,腦海中浮現出李傑和其孩子李果的身影。

他陷入短暫的沉默之中。

先前,杜藤來進行談判,對方看似是來談判各退一步的,最多也就是讓李傑損失點利益。

可實際上......

但凡真退了,你就會發現,這並非一小步。

「銀行案有多少受害者?」

徐德忽的話鋒一轉,丟出另外一個話題。

「嗯?」林月一愣,卻還是下意識答道:「沒完全統計,但單單是起訴的,便至少有三百餘名,這還不算沒發現,以及靜默觀候的。」

三百餘名......

干係數千人!上百個家庭!

類似李傑這般將錢全放在銀行,存款一凍結瞬間化成窮鬼的人...絕對不在少數。

但凡『槍擊;案』退一步;『銀行;案』便沒人會退。

若是如此,不出意外會有相當多人,體驗李傑當初的經歷。

生母患病,束手無策,眼睜睜看著從一個正常人,轉變成那副屎尿四溢,在床上宛若躺在『糞坑』中的畫面。

哺乳幼兒,卻連最基礎的餐宿學費都湊不齊。

一個20歲的人,可以等到26歲,甚至是28歲拿回自己的全部財產。

但,一個10歲的李果,等不到18歲再入學...或者說,三年內拿不到錢,他的人生基本喪失向上空間。

「上百啊...還有靜默觀候的。」

回想自己的求學路,他知道錢不能等,也絕不能違期。

徐德抽了根煙,他眼神一凝,深吸一口氣,又深深將其吐出,緩緩道:

「該做的已做,不該做的也冒險嘗試了一番。二審是勝還是敗,就只等......」

「開庭。」

.......

與此同時。

9月14日。

當天下午,物證被收回到警察局內。

【金鷹律師事務所】。

辦公室內。

一個秘書裝扮的女人拿著幾份文件,低頭面無表情地沖著杜藤開口。

「杜律。」

「魏總那邊的情緒並沒失態,他知道孰輕孰重,雖然魏田...咳咳,就是他生父被殺很憤怒,但並未因此導致必須追究刑事責任。」

「已經認可將二審轉回一審審理的方案。」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被告那邊有些談不妥。」

話落。

辦公桌前。

拿著定製鋼筆正在簽署什麼文件的杜藤頓住,他手腕停下,旋即扣上筆蓋。

見此一幕。

律師助理微微一頓,眉頭微微蹙起,道:

「是否需要重新交涉?」

「王律師那邊,團隊下屬給了條我認為可行的方式...目前案件最大的阻礙在於辯護律師,也就是那個外地律師『徐德』。」

「但,律師終究只是委託人態度代理人。」

「所以,可以嘗試從家屬下手。」

「也就是所謂的......利誘。」

先前,他們想去會見被告人家屬,目的是給個大棒,進行些許威脅。

為什麼見家屬?

首先,根據刑事中明確規定,【刑事案件】中,僅有被告方辯護律師,才能對被告人進行會見,附帶民訴的被害人律師完全沒資格!

這點很明確,哪怕是公訴人也有限制。

一般,案子一旦開庭,公訴方便無權前往羈押室會見。

只有辯護律師可以!

也就是徐德,所以,他們沒辦法直接聯繫『李傑』。

而家屬不同。

家屬屬於【普通自然人】。

被告律師是為李傑服務,而不是給李果和其奶奶服務,所以,兩人便屬於上述【普通自然人】,不經過徐德的允許私下會見,更是完全合法。

最關鍵的是......

家屬可以吹枕頭風!

縱觀全世界,『枕頭風』這三個字的威力,往往比你直接與目標人物直接接觸更容易達成目的!

於是,他們想通過『威脅』,從而讓家屬忌憚,隨即去影響李傑的態度,進而讓徐德退縮。

只可惜,見面後,這條路便有些行不通了。

「那個塗......」

良久,杜藤開口了,他眉頭微微一簇。

助理連忙道:「被告人李傑的母親叫塗紅。」

杜藤道:「塗紅有清醒的時間嗎?」

助理搖搖頭,「有,但時間很短,我們沒辦法在她清醒的時候出現。」

甚至說。

哪怕他們真就是找上了塗紅,還恰巧在塗紅清醒時間段說完話。

依照塗紅的記憶,可能呆滯後又將這件事忘了。

即便記得,那她也很難見到李傑,並完整地進行吹耳旁風。

所以......

「王律師那邊提議利誘。」

女助理再次開口道:

「如果對方律師依舊堅持以『兇器不槍而是假肢』辯論...那我們以搶劫提起一審後,完全可以對『魏田』損壞假肢一事進行合理賠償。」

「賠償額度雖然需要視物品損失來定,但精神損失費卻完全可以提高。」

「王律師團隊近幾天,重新對被告人調查並整理了一份信息。」

「李傑...很缺錢。」

最後五個字,她說得格外清晰。

辦公室內,空氣中,只剩表鍾『噠噠』的響聲。

助理的意思很明白了。

李傑缺錢。

他是個殘廢,只有一條腿,沒有文化,找不到工作,那保單上的26w總價值...可不單單是用來『享受』所用。

而是母親養老、母親治病、撫養幼兒、自身養老、孩子長大所需等等。

這些全加在一起,26w算什麼?算個屁!

所以。

在對方沒有任何創收的情況下,內心對錢的需求性肯定是很高的,若這時候,他們提出讓對方認罪,隨後賠償個10w、20w之類的......

換做是你,你會答應嗎?

要知道,哪怕是坐牢,也就做個五年左右,換成後世的購買力,賠償金可以說是達到了近百萬!

有多少人能五年賺到一百萬?

所以.......

「李傑同意的概率...在8成,儘管他可能很感激那律師。」

「可生存的壓力,也是實打實的!」

助理說著,她推了推眼鏡。

杜藤頷首點頭。

這就是團隊的力量,同一個時間段,自己能有多套完整的案件措施:『案情多角度分析』、『客觀威脅談判』、『利誘』、『發回一審』等多種強而有力的計謀。

反倒是只有四個人的對方。

一共四個,單單是為了取信息,找駁回『搶劫』角度,就將那叫王超錢昊的兩個律師派了過去,只剩徐德林月兩人。

對方,沒有精力應付自己這麼多!

「可以,讓王燕吩咐人去辦吧。」

杜藤點頭,旋即微微一頓,又道:「不過。」

「注意尺度。」

女助理點點頭,「好。」

說著,她就要離開。

只不過......

這次離開之際,突然一頓,又轉過身道:

「對了,杜律,警方那邊來信息了。」

「物證已經回到警局,不過又被公訴方申請了鑑定,物證去了鑑證中心。」

回到警局了?

杜藤眉頭微微挑起,「鑑定信息呢?」

如果不出意外,先前證據應該是法院又或是檢察院拿去鑑定的,既然是公檢法的人,那證據自然會舉證,他們完全可以查閱。

只是.......

「額...沒找到。」助理有些遲疑。

「沒找到?」杜藤愣住,眉頭鎖起,「怎麼會沒找到!?」

「不知道。」

助理搖搖頭,「要是能查到的話,公訴方也不會重新調查了。」

一般來說物證只會做個一次。

但眼下...算上徐德第一次偽裝的檢測報告,這都對物證進行三次調查了!

「什麼情況?」

杜藤忽的察覺到不對,內心警惕起來,腦子裡立馬想到個人影。

「是徐德?」

助理道:「不知道,根據目前的消息來看,對方律師還在刻意引導輿論,其目的,是想向輿論傳遞一個『發回一審改判』的信息,好堵死法院作出這條選擇。」

「沒別的動作了?」杜藤凝眉。

助理搖搖頭,「沒了,至少我們沒查出來。」

還在引導輿論......

杜藤有些不信。

總不能是法院有問題吧?不可能,高院沒理由會有報告而不舉證。

但問題也來了。

徐德從未申請對物證進行二次鑑定!

物證是被放在物證室內妥善管理的,沒有經過程序的手續不可能將物證調出,更別提可能了,所以,必然有官方的干預。

可話又繞回來了。

「官方鑑定...為什麼不舉證呢?」

杜藤皺著眉,陷入思索之中,可想來想去,哪怕徐德真的看不出任何的問題,但他依舊將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盯緊他,按照『嚴密』的話對待,這人...做什麼都別信,有什麼疑點都往他身上放便是!」

助理點點頭,「好的。」

她作勢要走,卻又被杜藤攔下。

「等等。」

杜藤想了想,又道:「公訴方鑑定完,以其餘理由,對物證再次申請鑑定。」

「好的。」助理再次應下,隨即這才離開辦公室。

看著對方離開的背影。

杜藤陷入沉思,眉頭蹙起。

『第一次鑑定...如果是徐德...他怎麼繞開的程序?不對...有點不對,不可能啊......』

『高院鑑定的?高院藏什麼?難道說......』

『高院鑑定出這不是槍?但又想發回一審審理?所以壓了下去...不可能啊,程序上的事情怎麼可能壓得住。』

『回執報告可是鑑定中心那邊寫的,庭審上以另一種結果宣判,兩邊一對壓根藏不住。』

『所以.......』

杜藤坐在椅子上,他陷入長久且複雜的思索,好似一尊石塑。

『到底是誰做的檢測?』

『算了,無論是誰,等到舉證之際,自然會現身!』

他不知道。

辦公室異常安靜,而這種安靜也一直持續。

直到.......

......

9月15日。

公訴方得到回執報告。

同一時間,原告方針對兇器進行了申請鑑定!

也是同一天。

法院對申請駁回。

......

9月16日。

輿論逐漸洶湧,庭審雖休庭,可關注的人卻不減反增,鄭通等人愈發沉默與焦躁。

原告方再次進行申請。

這次理由較為充沛,法院酌情考慮後予以通過。

於是乎。

老舊的兇器,此時被進行了第四次鑑定!

.......

9月18日。

三條消息傳來。

一,開庭時間確定,庭審由9月21號,三日後開庭!

二,原告方申請鑑定成功,回執報告已到手。

三...兇器損毀!

是的。

兇器壞了,這幾十年的老傢伙,隨著四次鑑定,在檢測員的眼下終究是扛不住,部分零件崩壞,這點早有預料,但真出現,卻依舊令人有些感慨。

四次拆卸組裝!

一般案子連兩次都沒有......

不過對此,杜藤倒是不在意這件事。

畢竟......

「物證損壞...這倒也好,儘管還存在,但只要存在損壞,就無法給出確切的定論報告!」

「而我手裡,也就只能是最後一份鑑定.....」

得到消息。

杜藤稍稍思索後,看著手裡的檢測報告,長舒一口氣,他眼神中陰暗交錯,最終道:

「此事......」

「於我有利!」

想到這。

杜藤不再思索,專心備案,將證據放在公文包,專心等待庭審的到來。

而隨著時間的推移......

眨眼間。

.......

.......

9月22號。

海城,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第二次開庭當天...到來!

当前在线为最近 90 秒内仍在浏览的访客。 同一浏览器的多个标签页计为一位在线访客。累计访问记录页面打开和实际章节翻页。累计数据从功能启用时开始记录。

当前在线
正在加载
累计访问
正在加载

统计加载中

第319章 凶物損壞! 中英双语朗读,随时开始
尚未朗读

阅读设置

反馈本章问题

國民律師

第319章 凶物損壞!

书名和章节会自动附上,方便我们核查。

最多 200 字;其他问题请补充说明。

我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