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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恋人

第四章 爱的最后,你还是你,我却不是那个自己

两个充满了爱情的灵魂,正如两朵满载着霹雷的乌云,只待眼睛一望,或电光一闪,便将对面迎上去,进行一场混战。

——雨果

林薇安和Lucy做了同桌,她从首尔过来,来巴黎三个月。她是为了要考索邦大学,在她眼里,法语是最浪漫的语言,她喜欢这个国家,喜欢这个城市。从她身上的服饰和良好的气质看,她的家境不错。

有一次课间,她们在院里喝着咖啡时,Lucy幽幽地说:“其实我来这里,是为了忘记我的前男友。他跟我分手,我很痛苦,就想要走得越远越好。”

林薇安缄默了一会儿。在感情里受伤的人,治愈的方式却如此不同,有的人只想离得越远,有的人却想要坚持地看到最后的结局,是同归于尽,还是相忘于江湖?

“Lin,你为什么来巴黎。”

“也是因为前男友。”她仰起头微笑地看天:“但Lucy,你要记得我们不能被打败,就算我们不够强大,我们也要觉得自己强大!”

Lucy崇拜地看着她:“好棒,Lin。”

她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并不是她有多坚强,是因为她已经没有办法脆弱,曾经的她脆弱过,在任志远离开的那些日子里,像只被困在玻璃框里的苍蝇似的四处碰壁,撞得自己伤痕累累,后来终于明白过来,她这样痛苦的时候指不定任志远有多快乐呢,她不会这样善罢甘休,不能就这样算了,她一定要让他尝到被抛弃的痛苦——不想被伤害,只有自己比对方更狠!不想被拒绝,就要先拒绝对方!这是感情里的生存法则!

跟Lucy渐渐熟起来,两个人也相约一起逛街,两个漂亮的亚洲女孩并肩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也像是一道风景线,总是惹得有人上来邀请她们喝一杯,或者借着问路的理由搭讪——竟然有人向两个外国女孩问路,这是最蹩脚的搭讪方法了。

Lucy还带她去了赫赫有名的莎士比亚书店。林薇安是从海明威《流动的圣洁》中知道这家书店的,海明威提到一排排顶到天花板的书架和满架子的书,还提到乔伊斯经常在傍晚时分的时候去。书店比想象中小,很不起眼的木块上刻着莎士比亚的头像,写着莎士比亚书店几个字。店内四壁全是书架,中央一圈柜台,店员坐在里面收款,并在顾客买的书上盖上书店带有莎士比亚头像的印章。

因为那天在书店里呆得晚了,林薇安回去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晚饭时间。急匆匆赶到家的时候,任志远却不在,不仅那天不在家,一连三天都没有在家。她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有些蔫蔫的。一个人吃了晚饭就躺在沙发上无聊地看着电视,调来调去也不知道哪个台能看得懂,现在还是学法语的初级阶段,令人最头疼的是动词变位,这简直比英语难上N倍。

巴黎的雨依然没完没了,有时候你进地铁还是阳光明媚,出来就已经淅淅沥沥了。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欧洲人那么喜欢晒太阳了,满大街咖啡屋前都是椅子,三五成群地挤在一起喝咖啡、喝酒,聊天。说“挤”是真的很挤,那些桌椅密密地挨着,一桌与一桌之间讲话完全是自觉的轻声,若是换在国内,那肯定一个“吵”字了得。

她心情很烦躁,大约是生理周期前。任志远没有电话打来,她也不愿意打到大使馆去问,她在消耗着自己的耐心,直到第四天回到家看到任志远换的皮鞋时,情绪终于发作。

“水费单在哪里?我在这里白住,就替你交交杂费!”她冷冷地说。

他坐在餐桌边,喝着咖啡,头也没抬地说:“我自己会处理。”

“书房的暖气坏掉了,你是不是故意地,这么冷的天!”她继续找茬。

“我刚才已经打开了,没坏。”他淡然地说,就是不理她话里的怒气冲天。

她把一兜蔬菜“啪”一声扔到地上:“天天做,天天倒,都别吃了!”

他终于抬起头,看到她撒泼耍赖的样子,心里一暖。他有多久没有看到她这样横的样子了,竟然是如此地感慨。

“我去比利时出差了。”他柔声地解释:“下次我会提前告诉你。”

她不依不饶,咬牙切齿地骂:“哼!谁稀罕!”转身就冲进房间,“咚”一声合上门。在察觉脸上带着笑意的时候,她抬手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脸。她差点糊涂了!她不能被他偶尔的温柔迷惑,不能被眼前一团和气的假象蒙蔽!她忘记他是怎样决绝地离开她?忘记在这五年间她有多恨吗?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要一报还一报,如果她不能还回来,她就是死也不会甘心!

她的心凛冽起来,重新换上坚不可摧的微笑,打开房门走出去。他已经把她扔到地上的菜都拾起来了,正在厨房里打理着。他的背影如此熟悉,挺拔修长。白衬衣被卷到肘部,水流的哗哗声如最现世安好的景,她依在门边,出神地看着他。

如果他们没有分离,现在的他们已经结婚了,就像这样,琐碎而平淡地享受着生活。她从未想过和他分手,她那么自信地相信着他们的感情,那么执着坚持地信任着他。她每天都傻乐着,每天都憧憬着,每天都开开心心……但她突然从云端跌了下来,她让自己摔了多大一个跟头!正因为曾有过的美好,才不愿意相信他的残忍!

有一天她听到电影里的一句,女主角说,真爱过的人很难再恋爱。

她在那句台词里嚎啕大哭!

任志远,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任志远转过身的时候,正看到依着门沉思的林薇安,她的脸色苍白,瞳仁深处,有黑漆漆、冷冷的戾气。房间里很沉默,这种沉默很硬,也很脆,被洗过的芥蓝身上有水珠一滴一滴划过,就像不断涌出的眼泪。他莫名地抬手擦了擦芥蓝。她常常做芥蓝,因为她还记得他喜欢吃,那时候她就说了,以后会常做给他。

现在,她把她的承诺兑现了。

他问过她,厨艺是怎么学来的。她眨着眼睛问他真的很好吃吗?他肯定地点头,她才信了。她说她还以为只是Philippe要求很低,才会觉得她做的菜好。其实她一直都很聪明,只要她想要做的事,就一定会做好,比如英语,比如考大学。

虽然在高三的时候谈了恋爱,但并没有影响他的成绩,反而想着以后要变成更优秀更好更值得她喜欢的人才更用心地学习。以全市理科第三名的成绩考到清华大学,林薇安真是乐坏了,抱着他怎么也不肯撒手,半娇嗔半耍赖地说,男朋友这么出众,人家好有压力!

他捏捏她的鼻子,再出众,也是你的。

她开心地笑,捧起他的脸吧嗒吧嗒地亲。亲了他的脸,亲他的脖子,痒痒地,就像一只毛毛虫,他想要推开她,但她缠得更紧了,小小的胸脯贴着他,让他的身体像着火了一样。

“任志远,我要真正地把你变成我的人!”她烟雨迷离地说。

他内心挣扎。她还小,他不能。但又在心里说,反正早晚都会发生的,他又一定会对她负责。就那样,他几乎是“半推半就”地由了她。

但他到底还是失了自己承诺。

后来,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这件事。如果知道他们会分手,他一定不会这样做,一定会让她把自己交给更值得的人。

那时候她总是担心自己考不上北京的大学,她偏科,英语不好。她不无担心地说,要是她在别的城市,那不是不能每天都见到他了,不是要在周末的时候坐着火车赶来赶去,不是要为电信做贡献。自言自语一番后,下了决心一定要go、go、go,去北京!

他们分开了两年,一有时间他就从北京回成都看她,为了节约时间,他总是坐飞机。为了赚机票钱,他找了份译文的兼职,熬得通宵达旦。每次在机场见到她伸长脖子,焦灼等待时,他都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他心爱的女孩,可以让他扑心扑命地付出。

她在见到他的瞬间,面孔立刻放出光来,她三步两步地冲上来,跳到他的怀里,而他会稳稳地接住她。他们在机场的人来人往里长久地拥抱。她的胆子不是一般地大,明明是高中生的模样引得众人侧目,他都会羞涩起来,而她却不肯撒手。

他暖暖地望着她:“真是被你带坏了!”

她张狂地笑:“爱情可不就是为了让人堕落!”

每次她都会把英语试卷拿出来给他看,考好了,她就讨要表扬,考砸了,她就需要鼓励。他知道她学得很辛苦,黑眼圈都有了,这让他心疼不已,懊恼地说:“还不如读四川大学,这样也就不分开了。”

她拍拍他的肩膀,豪言壮语地像打不死的小强:“姐屹立于世界之巅,姐一定会考到北京,姐一定会拿下英语!”她真的做到了,她考到北京邮电学校,以她当时的成绩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奇迹。他们终于会师北京!他比自己考上清华还开心!

夜里的时候,听到屋外有响动。任志远从卧室里走出来,打开灯的时候,看到穿着宽大T恤的林薇安坐在餐桌旁边,一手压着肚子,歉疚地说:“我只是想烧一些热水。”

他注意到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上前几步:“生理期?”

她抬起手捋了捋黏黏贴在鬓角的头发,笑笑:“你睡吧,我没事,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站在原地停顿了一下,以前她就是手割破一道小口也会举到他的面前,撒着娇说疼。她从来不在他面前掩饰,掩饰她的开心和不开心,她所有的情绪都在脸上。但现在她疼得虚汗直冒,却告诉他,没事。这让他隐约地有些失落。在两个人的沉默之间,灯光下闪着浮动的光粒子,远处的黑暗中有风过树叶的籁籁声,他们面对面,却感觉相隔遥远。

“我给你找止疼药。”他艰涩地说。

她的嘴角牵扯了一下,却没有说出话来。她怕自己会说,任志远,疼,心疼,哪里都疼,一片止疼药没有办法止住,只有你才可以,只有你的爱才可以!

她紧紧地抠住杯子,不让那些孤独和悲哀把自己打败。她要让自己变成铜墙铁壁,要让自己绝情绝义,就算是折磨了自己,也要同时把他折磨了!

整个晚上她几乎没有睡着,小腹一阵一阵绞疼,就像有一只手在她肚子里翻来搅去。她蜷缩成一团,熬着时间过去。半夜的时候,任志远进来,往她被子里塞了一个玻璃水杯,烫烫的杯子被毛巾包着。她的心抖了一下,默默地接过杯子贴到小腹的位置。她始终都没有睁开眼——眼泪裹着,一睁开,就会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第二天回家的时候,书房里多了一张床垫。她不用再睡在又冷又硬的地板上了。任志远还没有回来,她就站在阳台上,一边看风景一边抽烟。逶迤的薄云紧贴着灰蒙蒙的天,空气就像一块巨大的冰,又冷又硬。只有小广场上的孩子玩得热闹,骑着木马,坐着滑梯,一遍又一遍,毫无厌倦。

任志远坐在办公桌前,手敏捷地在键盘上敲击时,一张从空中斜落下来的脸放大在他面前,他下意识抬起头来,正看到段落意犹未尽地注视着他。

“很闲?”他没好气地说。

“不是我闲,是最近你好像很闲。”段落促狭地笑:“工作狂能按时下班,因为林薇安?你们相处得怎样?”

任志远停顿了一下。他们相处得怎样?生疏而客气,不知道这算不算还好?她就像个贤惠的小妻子,做饭、收拾、整理,每一件衬衫都用手洗,然后小心熨烫。她能干得让他惊讶,独立得让他诧异,变化最大的应该是脾气,她不咋咋呼呼,不叽叽喳喳,就算他的手机在她面前响得轰轰烈烈,她也不会接一下。想想以前,她是要把他所有的密码都知道,是要过滤掉他身边任何一个异性,常常在他还莫名其妙的时候吃醋发火。

现在的她,懂事得让他陌生。是她吗?还是他所熟悉的林薇安吗?想来也许这变化是合理的,她不再是16岁的少女,她已经是25岁的女人,学会隐忍和收敛。

段落的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发现他只要一提到林薇安的名字,他就容易陷入某种沉思里去,他所认识的任志远,沉稳而淡然,但原来也有自己的软肋。

任志远收了收思绪,重新面对电脑:“接待南非大使的行程安排得怎样?人数?抵达日期?交通工具?停留天数?还有会谈……”

“不要岔开话题。”段落不悦地打断他:“任参赞,我现在不是跟你讨论工作,请你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什么?”

“你和林薇安。”

“就那样。”

“就那样?”段落忍无可忍,恨不能一棍子拍死他,对他也要严防死守?

“我们再无可能。”他简单地说。

“因为她有未婚夫?”段落快速说。

任志远怔了一下,抬起头,直视段落。她有了未婚夫?他为什么不知道?他不知道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又哪个让他更介意,更烦乱。他的心垮下去一大片。

“爱情跟做人一样,做好眼前就足够了。别管她有没有未婚夫,如果你真放不下她,就把她追回来。”段落自顾自地说。

“你很啰嗦。”任志远面无表情地说。但他的心真的被刺|激到了,被她有未婚夫这件事刺|激了。该死的,连段落都知道,为什么他不知道?但这又有什么不同呢?她从一开始就告诉了他,这就是一场赌局,她要他“重新”爱上她,但她不会付出一点一滴的感情。

这个邪恶的女人,这个记仇的女人,她的未婚夫怎么受得了?

“对了,今天晚上要去老郑家聚聚,他家属从国内过来。你要是没有空就算了。”段落快速地说。

“我会到。”任志远淡淡地说。

“要不带林薇安一起……凑凑热闹!”段落小心地提议。而任志远只用寒光扫了他一眼,他就住了口。他真的是替他着急,明明关心着林薇安,又要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憋屈!

老郑已经有四五年没有回国了,妻子带着孩子在国内。他们这些外交官,长期远离家人,不能对父母尽孝,也不能对子女履行职责,而以前在非洲时,除了要忍受寂寞,还要忍受酷热、疾病、动乱甚至战争的考验……在最孤独无助的时候,他总是靠着回忆,靠着那些甜蜜得心颤的回忆挺了过来。他从未爱过别人,在她之后。从未。

快下班的时候,他拿过手机想要往家里拨一个过去,踌躇之间还是放下了。他能够想到她对于他没有“按时”回家,也没有打电话“请假”,会怎样生气,但一想到她有未婚夫这件事他也生气。他就要罚罚她——他存心的,故意的。

“任参赞,那个……”搭着任志远顺风车的秋瑾欲言又止。

开着车的任志远转身询问地望了望坐在副驾上的她。林薇安两次到大使馆都是她“接待”的,她对她有印象,也对她很好奇。她不仅只是漂亮,而是美得要死,即使看起来那么狼狈,又穿得很寒碜,但眉毛如画,眼睛如钻,鼻翼小巧,连脸颊上散的那几粒雀斑都透着天真的无辜。

“你的前女友,她最近好像没有找过你呢!”秋瑾在心里选择了很多用词,但都没有觉得有多恰当。任志远虽然平易近人,但又透着说不出的疏离之气,关于他感情的事,他们私下里也都揣测过,他怎么会一直都不交女友?就连身边亲近点的女性都没有。现在凭空出现个这样的“前”女友,他们就算明白了,有过那样美的女友,别的女孩都会黯然失色。

任志远轻咳一声,沉吟了一下回答:“她暂时住我那里。”

秋瑾怔了怔,唇边漾开笑容:“你们很般配。”

任志远不置可否地沉默。

“她很美。”秋瑾继续说。

“脾气很坏。”

“气质也好。”

“心眼很小。”

秋瑾有些接不住,尴尬地说:“一定很优秀。”

“以前英语老不及格。总是被罚站。还因为帮别人作弊而记过一次……”

……秋瑾额头有乌鸦飞过,讪讪地问:“那你喜欢她什么?”

“她很缠人。”

“因为这?”秋瑾懊恼地问,如果早知道这个原因,她应该主动,再主动一些。

“就是喜欢吧!”他笑起来。在他眼里,从来没有觉得她有多美,她就是她。她是一个整体,不是外貌,不是气质,不是个性,而是所有的这些加在一起的她,才是他喜欢的,喜欢的全部。

“为什么分手?”秋瑾忍不住,再一次八卦地问出来。而这一次,任志远没有回答,猛然袭上心头的刺疼让他的鼻翼一酸。那天晚上,他们在老郑家呆到很晚,起先是吃火锅,然后又喝着咖啡聊天,他故意没有看时间,坐在一片融融的欢笑声中,竭力地配合着,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么心不在焉。

林薇安做好菜,冷了热,热了冷,但任志远却连个影子都没有。一生气她拿起电话拨给Lucy,问她想不想去喝一杯,Lucy抱歉地说她现在无法出门。林薇安胡乱地罩了一件外套,戴上围巾就出了门。灯光把天空渲染成奇怪的颜色,雨点从空中直直地落下来,冷风肆虐地灌满整个世界,另一边黑黢黢的塞纳河在黑铁街灯下投着晕黄的光,她瑟缩在围巾里,冻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骂着任志远。更让她气愤难平的是,她竟然踩到好大一坨狗屎!这巴黎的街,到处都是这种陷阱,平日里踩到她也就算了,但此时此刻的心境,多一点的倒霉事都会给她的情绪再戳一个洞出来。她不断地跺脚,踩着,刮着……在旁人的眼里,就像个自说自话的街头艺人,表现着古怪的场景。

有辆酷酷的奥迪跑车突然停在她的面前,她停下脚上的“动作”,狐疑地望过去。车里下来的是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高大魁梧,一头黑发,气质就像个“杀手”。

他先说了一句法文,她没有听懂,用中文回答了一句:“啥?”

他又用英文问了句:“La suite酒吧在哪里?”

她轻蔑地扫了一眼,一看就是个又来搭讪的登徒子。手随意往前面一指:“过那个路口,朝左,再朝左,一直朝左,就到了。”

她以为他就会顺势地发出邀请,愿意跟我一起度过愉快的夜晚吗?但男人只是说了声谢谢转身上车就走了。她一怔,原来这个人真的是找她问路的。她环顾四周,只顾瞎窜了,这是哪条街,自己都不知道了。巴黎的巷子跟老北京的胡同一样,七拐八拐的,很是复杂。她朝回走,试图能找到一些相似的景。

走了一刻钟的时间,那辆奥迪跑车就又出现在她的面前,她突然就明白了,她让他一直朝左,一直朝左,那肯定就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就像是绕着圆圈。

这次男人没有下车,从窗户里探出头来,认真地问:“女士,你说的La suite,是我要去的La suite吗?”她简直哭笑不得,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酷,但单纯得就像个孩子,不知道她耍他呢,还能这样停下来再问一遍。

“老实说。”她摊了摊手:“我也迷路了。”

坐在这个德国男人的车里时,林薇安一点也没有觉得不妥。她现在很冷,也想早一点回家。她觉得她出来是太不明智了,她在外面就算冻死了,任志远顶多就是撒一把同情的泪,她至于为他的错误让自己生气吗?这样想的时候,心情豁然开朗起来。

他们开着车在附近兜了好几圈,林薇安终于认出了那个小广场,那个她老在阳台上望着的广场,她又跑到旁边的商店,仔细问了La suite如何走,才出来告诉德国男人。

“以后问路要多问几个人。”她笑着望着这个陌生男人,提醒他。

他很迷人地笑,问:“La suite酒吧听说不错,有没有兴趣一起?”

她无奈地耸了耸肩膀:“我老公知道了,会揍我!”又跳起来,给他一个礼貌的贴面吻。

咚咚上楼打开门的时候,看到任志远已经回来了,在沙发上翻着杂志,头也不抬地问:“未婚夫?”刚刚在楼上看到楼下的一幕,他嫉妒得几乎要抓狂。不是早就知道会这样吗?她在五年的生活里怎么会有空窗?她的身边早该有别人,早会有别人,但当他真正地听到,真正地看到时,才觉得胸口有着无以复加的酸痛。就如,就如,跟她说分手时的心情,说出的那些话,是一刀一刀地割着他呀!但他别无选择。

“是呀!”她挑衅地回答。

“那为什么要住在这里?”他问。

“我告诉他,我不接受婚前住一起,你只是我房东!”她的谎撒得越来越溜了,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房东?!”他冷笑:“我可从没有收过你房租。”

“肉偿行不行?”她破罐子破摔地瞪着他。

他握着杂志的手越来越用力,青白的指节突突地跳着,脸色冷冽阴沉,嫉妒和怒气把空气都要燃烧起来,啪一声,他扔掉杂志,从沙发上大步朝她逼过去。她没有躲闪,以烈士一样悲壮坚硬的目光仇视着他……他想要掐死她,但他却扶住她的脑勺,不顾一切地吻了下去!天昏地暗,山崩地裂!

他快要被她逼疯了!这五年来,他千辛万苦地躲着她,绕开她。悲伤已经够难受了,更何况是隐忍悲伤,不断地隐忍,几乎耗尽所有的力气!但她却不肯放过他,不愿意让他好好生活,好吧!承认自己输了吧,承认他“再”一次爱上了她,这样她就可以带着胜利的微笑离开!

他不断地吮吸着她,唇齿纠葛之间,有滋滋的火苗在燃烧。她的唇和记忆中一样,绵软温润,小巧的舌就像一粒糖,她主动地攀在他的肩膀上,沉醉地回应着他,有嘤咛的声音娇喘地传来,他的身体有了本能的反应。在几乎无法把持的瞬间,他一把推开了她。她身体往后踉跄了一步,眼里全是促狭的笑意,然后她不可抑制地笑出声,笑得喘不过气:“任志远,你有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

他的神经被挑断了一根,碎在心脏里。她还是喜欢挑逗他,只是现在,比以前更加老练,更加地让她难以抗拒。

“你是个疯子!”他艰涩地说。

“我可不就是疯了,我他妈疯了才会这样疯地爱你!”她依然在笑,但声音如此地悲恸。

他的心跳停滞了一下。

“可我再不会爱你了!”她一边笑,一边继续说:“任志远,我只是恨你!我恨你!我恨不得你死!你死了这个世界就清净了!”——我的世界也清净了。

他缓缓地转身,他的背影佝偻得就像个老者,虚弱得像倒塌的墙,空茫得像冬日的料峭。无力感束住了他,他不怪她,不怨她,他只是心疼,心疼这样的她,心疼被恨意折磨的她。他要怎样做才能让她回到最初,最初那个明媚,那个洒脱,那个开心简单的她呢?

不仅她恨他,连他自己,都无比地恨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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