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奉晓在一家卖丝绸的铺子前停下了脚步。
铺面不大,门口挂着几面绸布幌子,被风吹得微微飘动。
铺子里挂着各色绸缎,青的、红的、紫的、鹅黄的,像是打翻了一座花园,让他一时间有些挪不开眼。
他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匹。
绸面光滑细腻,触手生凉,比交趾最好的丝绸还要好上几分。
“这是蜀锦。”店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汉,见黎奉晓看中了这匹绸子,笑眯眯地凑过来,
“客官好眼力。这是今年从成都运来的新货,上万多里路,水路陆路走了三个月才到京城。”
上万多里?
黎奉晓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北人真是把他当傻子宰吗?
上万里,那是多远的距离?
你咋不说是从日本运来的?
他的随从显然没这个见识,不停惊呼:“上万里?那可真是宝贝啊!”
声音又大又亮,引得旁边几个路人都回过头来。
店主笑得更灿烂了,眼睛眯成了两条缝。
瞧这群人的模样,就不是汉人,还不是自己说啥就是啥?
外族能来此,就说明肯定不缺钱。
好好宰一顿,这一个月的收入就有了。
就在店主打算继续劝说时,就见为首之人拉着众人离开。
黎奉晓垂首不语,默默将刚刚蜀锦的价格记在心里。
又走了几家铺子,问了布匹的价格、盐的价格、铁器的价格、粮食的价格,每一样都在心里记了一笔。
他的记性极好,这是在战场上养出来的本事。
那时候他常常要在看不见路标的林子里记住每一条岔路的方向。
走着走着,他忽然停下了脚步,目光落在一家卖香料的铺子上。
铺面不大,门口摆着几只敞口的陶罐,里面装着深褐色的粉末,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黎奉晓愣了一下,他认得,那是沉香。
交趾的沉香,是天下最好的。
在大明能卖什么价钱?
他在心中飞快地算了一笔账,将目光收了回来,继续往前走。
前面有一个卖漆器的摊子,上面摆着几件巴掌大的漆盒,盒面上描着金线,画着牡丹和喜鹊。
黎奉晓拿起一个把玩了一下,漆面细腻温润,做工比交趾的粗放风格精致不少。
“多少钱?”
摊主是个精瘦的年轻人,笑眯眯道:“五十文。”
黎奉晓心中微微一跳。
五十文,比交趾的漆器便宜了将近一半。
他默默放下漆盒,心里涌起一阵说不清的感受。
交趾的匠人辛苦几日才能做出一只漆盒,在这里只值五十文。
逛了将近两个时辰,日头渐渐偏西。
黎奉晓带着随从找了一家路边的茶摊坐下,要了一壶粗茶和几块杂粮饼。
茶是凉的,饼是硬的,但他吃得有滋有味。
身边偶尔有来来往往的行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主公,”一个随从小声开口,脑袋凑近了,“咱们那些东西,什么时候出手?”
黎奉晓喝了一口茶,茶汤在嘴里含了一下才咽下去,慢悠悠地说:
“不急。先看看行情,再找门路。”
“京城里什么都贵,可什么都有人要。咱们的东西,不愁卖。”
他在心里敲定了两条路:一条是走官面。
把东西直接卖给那些礼部的官员,他们常年与使臣打交道,最懂这些东西的价。
另一条是走私面。
在城内寻一处大一些的邸店,把东西兑给店家,再由店家转手卖给京城中的富商。
黎奉晓放下茶碗,望着远处暮色中渐次亮起的灯笼,低声说了一句:
“记住刚刚那些珍奇的东西,等咱们出手后,买上这些带回我朝,然后卖给商人赚差价。”
可惜了,这回出使带的东西还是少了。
不然,他就能直接成为富户,再也不用过穷酸日子了。
......
三日后的清晨,黎奉晓被引进了宣政殿。
殿中烛火通明,香炉里青烟袅袅。
朱骁高坐御榻之上,一身赭黄袍,头戴通天冠,目光沉稳。
他的身后站着几个内侍,垂手低头。
黎奉晓走到殿中,按照礼部教他的规矩,跪伏于地,叩首三次:
“大瞿越国使臣黎奉晓,奉吾皇陛下之命,前来
大明朝贡。”
“吾皇陛下问大明天子圣安。”
他的汉话很流利,尾音带着一点交趾特有的腔调,但不影响理解。
朱骁点了点头,抬手示意:“朕安,起来吧。”
对于丁朝,他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很正常,后世谁家好人会去研究越南的历史?
朱骁对丁部领的了解,还是广西那边传来的。
对方确实是个枭雄,勘定南北使君,终结乱世。
这个人物,极其类似于汉高祖刘邦。
他年少时便显露出非凡的勇略和领导力,被村中儿童推戴为首领,攻打别村使之臣服,成年后很快成为一方豪强。
最让朱骁佩服的是,当丁部领的儿子被敌军绑在旗杆上作为人质时,他竟下令向儿子射箭!
这他娘与刘邦踹自己儿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黎奉晓站起身,没有直视老朱。
不能直视上位者,在任何地方都是规矩,哪怕是被北朝视为蛮夷的丁朝。
朱骁端详了他一会儿,忽然开口:“黎使臣,朕问你一个问题。你如实回答。”
“陛下请问。”
“朕与丁部领,孰为英雄?”
他有心收复幽云十六州后,染指交趾,想要提前看一看丁朝的官员能力如何。
管中窥豹。
能被丁部领派来当使者的,必定是才思敏捷,引为心腹之人。
就像昔年辽朝遣使议和,派来的是萧思温。
哪怕朱骁派人出使,肯定是从欣赏之人挑选,总不能派个窝囊废去吧?
(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丁部领确实非常有本事,可惜的是称帝后,自大意满,迅速荒淫无度)
黎奉晓没有立刻回答。
他沉默了片刻,似乎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陛下,吾皇陛下与陛下,皆是英雄。”
“陛下扫平群雄,一统中原,武功赫赫,千古无双。”
“吾皇陛下以三尺剑平定交趾,统一十二使君之地,使百姓免于战火。”
“二者皆以武力定天下,以仁政治百姓,皆为英雄。”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若问孰为英雄,陛下之功,在平定中原;吾皇之功,在复兴交趾。”
“各有其功,不分高下。”
朱骁道:“既然不分高下,你缘何来此?丁部领缘何遣使来贡,求朕敕封?”
黎奉晓没有慌乱,声音依旧沉稳:“陛下,臣下斗胆,以一事相问。”
“讲。”
“陛下平定中原,一统天下,可有曾向谁称臣?”
朱骁没有说话,好奇他打算怎么说。
黎奉晓继续道:“没有。因为陛下是凭一刀一枪打下来的江山,是天下最强的那个。”
“交趾不同。交趾地窄民寡,大瞿越新立,国势未固。”
“若不以大朝为藩,则四邻环伺,诸使君旧部未服,此诚非吾皇怯弱,实乃审时度势之举。”
他抬起头,目光与朱骁对视:“臣下以为,强弱之分,自古皆然。”
“弱者不一定是错的,只是时势使然。”
“吾皇向陛下称臣,不是因为他自认不如陛下,是因为他知道,眼下的交趾需要一个安稳的环境来休养生息。”
“今日臣来朝贡,是交趾的礼数;他日交趾国富民强,依旧会来朝贡,那是交趾的诚意。”
刘蒙叟等内阁学士极其欣赏的看着黎奉晓。
他们初入仕途,还没有被官场给染黑,十分佩服这等不畏的人杰。
朱骁同样满眼欣赏,并没有被顶撞的不满。
一句话,丁朝太弱了,弱到根本威胁不到大明,除非他一统整个中南半岛。
就像一个孩童朝巨人威胁,巨人只会淡淡一笑,随手捏死。
当然,国家大事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交趾那边地形复杂,还是大一统王朝,真开战,绝不是那么简单平定。
古往今来,弱国胜强国之事还少吗?
便是被誉为天可汗的李世民,不依旧折戟高句丽吗?
朱骁朗声道:“传旨:册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赐金印、紫袍、玉带,岁赐绢帛五百匹、银五百两。”
“大瞿越国,永为大明的藩属,世世代代,不得相犯。”
黎奉晓跪伏于地:“臣,代吾皇陛下,叩谢天子隆恩!”
出使的事情结束,殿中气氛瞬间变得轻松起来。
黎奉晓甚至有闲心观摩殿内的景象,
目光在梁上的彩绘、柱上的雕纹、殿角的铜鹤之间流连,连连赞叹。
被大明群臣认为比较简陋的宫殿,是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
他觉得像是误入天宫一般,连脚下的金砖都泛着柔和的光泽,仿佛踩在云上。
李肃好奇道:“黎使君,我听你汉话说的不错,以往是来过中原吗?”
他这里的中原,是包括岭南等地。
一句话,在汉语的不同情景表述下,往往有不同的含义。
黎奉晓摇头道:“没有,是从北朝逃难而来的百姓所教。”
怕被误会是指责大明无道,他急忙解释,“当时北朝是汉朝,并不是大明。”
“朕观你知汉话,进退有度,颇有名臣之分。”朱骁注视着他,忽然开口,
“你可愿来大明为官?”
“大明没有门第之分,哪怕是吐蕃人、党项、回纥等族,只要有才,都可入仕为官。”
黎奉晓眼前一亮。
说不心动是假的。
这一路上,他看到数不胜数的美景、奇珍,何种各样的汉女。
还有一眼望不到头的沃野和穿梭不息的商队。
最重要的是,大明疆域太大了,大到能容纳他的抱负。
那是在交趾那一方小天地里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黎奉晓对于丁部领,其实心里已经有点不满。
对方称帝前,可谓乱世枭雄,严于律己,处事公允,文武皆备。
可才刚刚称帝没几个月,便开始纵情酒色,大肆营建宫室,广纳后宫。
这完全是一副亡国之君的模样。
可对方明明是开国君主啊!
朱骁的武功不大吗?
功绩不高吗?
可人家称帝至今十载,一直勤勉政务,事无巨细,更是虚心纳贤。
高下立见!
黎奉晓嘴上不承认对方比丁部领强,内心深处,却早已有了答案。
他幽幽一叹,拱手道:“臣谢过陛下,但如今国家初立,百废待兴,臣不能舍百姓而驱富贵。”
他终究是大瞿越人,不能背叛自己的百姓与国家。
朱骁更加欣赏,郑重道:“若你哪天原来,朕扫榻相迎。”
自他割据以来,孟蜀、高平、南唐、南汉等国不是没派过使者前来。
可这些使者的表现、仪态,完全不及黎奉晓这个‘蛮夷’臣子。
黎奉晓似乎没想到大明皇帝如此重视自己,竟莫名的感动,差点落泪。
“臣......臣若有一日被我主不容,必投奔陛下!”
......
一队长长的囚车沿着御街缓缓驶入开封城。
囚车共计四十七辆,每一辆都装着铁栏木笼,笼中挤着三到五人。
队伍前后,是五百名从浙江抽调的精锐厢军。
街边的百姓越聚越多,踮着脚尖张望,低声议论。
有人挤到了最前面,指着其中一辆囚车说:“那是不是苏州的陆明德?”
“就是他!带头造反的那个!”
“听说他在苏州称了三天吴越王,屁股还没坐热就被打下来了!”
人群中响起一阵哄笑。
一个卖菜的老汉挤到前排,手里攥着一把烂菜叶子,使劲朝陆明德的囚车扔了过去。
好日子不过,非要造反。
前有王宣藩镇之乱,后有苏州士绅叛乱,啥时候才能彻底杜绝呢?
更多的人开始扔东西,菜叶子、土疙瘩、破鞋。
押送的士兵没有阻拦,这是刑部默许的规矩。
让百姓出出气,也算是朝廷给天下人的一个交代。
囚车队伍在刑部门前停下。
刑部尚书李如实亲自出迎,与领兵的浙江副都指挥使交接了文书和囚犯名册,又命人清点了押送来的财物。
白银六十万两、黄金三万两、铜钱三百三十万贯,以及成箱的绸缎、珠宝、古玩字画。
财物堆在刑部的大院里,摞得像一座小山。
几个书吏蹲在地上,一本一本地登记造册,手都写酸了。
好家伙,怪不得有‘苏杭百事繁度,地大天宫’的民谚。
仅一个苏州,就抄出五六百万贯铜钱。
这还没算更值钱的地皮、商铺、酒楼之类的东西,恐怕能逼近八百万贯!
一个年轻书吏偷偷抬起头,看了一眼那堆积如山的财物,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又赶紧低下头继续写字。
这还打啥仗了,直接抄家不就
完了。
把全国所有士绅都抄了,国家未来十几年都不缺钱花了。
当然,这只是刑部官员的胡思乱想。
苏州的士绅是旧士绅,没有权势,被抄家是很轻松,朝野上下都支持。
可如今真正掌握权势的,是朝廷的官员!
他们才是最大的士绅!
老书吏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轻轻咳了一声,那年轻书吏连忙收回目光。
这要是再看,恐会生出不该有的心思,说不准就会成为下一个贪官。
这批钱财,可都是要直接入国库的,容不得半分差池。
浙江那边肯定有记录,到时候两边一核对,一旦缺失,刑部是要出事的!
到时候,就不是普普通通的贪腐案,而是锦衣卫直接上门了!
三日后,刑部定了案。
陆明德为首,聚众谋反,罪无可赦。
顾世隆、周仲为同谋,协助叛乱,亦当处以极刑。
其余参与叛乱的士绅、家将、头目,共三百余人,按罪行轻重,分别判了斩刑、流放不等。
...
一辆青毡马车从西门驶入皇宫。
马车里坐着一个人。
她穿着一件素白的衣裙,衣摆上绣着一枝淡青色的兰花,头发用一根银簪挽着,簪头坠着一颗珍珠。
马车在宫门前停下。
内侍掀开车帘,低声说了一句:“小娘,到了。”
陆玉鸾下了车,跟着内侍穿过一道又一道宫门。
御道很长,两侧的宫墙高耸,将天空切割成一条狭长的蓝色带子。
她的心跳得很快,脸上却没有表情。
她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也许是某个妃子的宫女,也许是被皇帝临幸一夜后遗忘在角落的某个无名女子。
陆玉鸾心里很清楚。
她能活着,只是因为姣好的皮囊。
内侍将她领到一处偏殿,让她等候。
陆玉鸾坐在偏殿的椅子上,双手搁在膝上,不敢四处张望。
她怕有人在暗处观察她。
朱骁走了进来。
他没有穿朝服,只穿了一件青灰色的常服,腰间系着一条素色革带,看起来不像个皇帝,倒像个书院里的先生。
老朱看了她几眼,点了点头。
怪不得能被送来,模样当真不差,有种小家碧玉的青涩之感。
也不知道为何,官员们似乎很热衷将女子送给他。
前有牛皋,后有郑作人。
“你叫什么?”
“陆玉鸾。”
“陆明德的女儿?”
“是。”
气氛微微陷入尴尬。
朱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总不能说自己要杀她爹吧?
不知道说啥,所幸就不说,直接上手。
“脱衣。”
...
“陛下,钱惟治求见。”
朱骁放下刑部送来的处置结果,颔首:“宣。”
对于钱家会派人来,他心里早有预料。
若说苏州叛乱,谁最不开心,无疑是久在京城的钱弘椒。
实乃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老子好端端的过小日子,然后浙江就打出‘恢复吴越,驱逐明朝’的旗帜,不是把老钱家架在火上烤吗?
皇帝会怎么想?
大明官员会怎么想?
是不是你钱家私下蛊惑的,是不是怀念故土想要造反?
对此,朱骁并没有怪罪的意思。
锦衣卫已经查清楚,苏州叛乱与钱弘椒压根没有关系。
对方自从见过周高逸后,再也没有见过任何官员。
钱弘椒的生活很简单,要么家里钓鱼,要么去戏场里看百戏。
完全没有不臣之心。
钱惟治身穿深青官袍,踏着小碎步而入,跪地高呼:“臣内殿司承旨,叩见陛下!”
朱骁温和道:“起来吧,钱承旨来此,是有何事?”
钱惟治道:“臣祈求陛下,允臣担任监斩官!”
此话一出,就连魏泰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若钱惟治当真如此,就是彻底断绝与吴越故土的瓜葛。
朱骁自无不可:“好,朕许了。”
待他离去后,刘蒙叟交给魏泰一份浙江都指挥使送来的奏报。
说是奏报,其实就是求嘉奖的。
对于这种奏疏,内阁学士基本是不批注的,没啥批的,总不能替皇帝发放赏赐吧
?
朱骁接过奏疏,迅速浏览。
对于郑作人希望建造水军,他持有支持的态度。
作为后世之人,他清楚的知道,水军究竟有多么重要。
在这个年代,水军还远远没有达到国之重器的地步,但不妨碍提前重视。
毕竟,不过是一万两千的浙江水军,朝廷完全养得起。
朱骁心里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野心。
他渴望率军打上日本岛,征服日本,成为大明的属地!
不仅仅是出于内心的厌恶,还是因为日本矿产富庶,尤其是银矿,对于大明至关重要。
日本在历史上曾以丰富的金银矿产闻名,一度被马可·波罗称为‘黄金之国’。
16世纪时更被称为‘银群岛’。
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强大的水军。
朱骁很快在奏疏上批复同意,同时还以苏州叛乱为借口,允许浙江扩兵至两万,全部改编为水军。
兵部拨款一百万贯铜钱作为前期援助,工部派经验丰厚的匠人协助。
...
十月初七,天还没亮,刘婆子就出门了。
她住在城南的一条窄巷里,巷口有一棵歪脖子槐树,树上常年挂着几串干辣椒,是她自己晒的。
刘婆子锁好门,又把门板推了推,确认锁紧了,才转身往外走。
她今年六十七了,腰背有些佝偻,走路时膝盖微微发僵,但不能歇,再不走,就赶不上了。
小孙子还在床上躺着,昨夜又咳了大半夜。
刘婆子给他喂了半碗粥,粥里放了两片姜,是他娘活着时候教的法子。
没用,小孙子咳得更厉害了,咳出了血丝。
刘婆子请过好几个大夫,药也抓了,钱也花了,可孩子的病不见好。
陈郎中摇头叹气的样子她忘不了:“老人家,痨病是绝症,神仙难救。”
后来她托人打听到一个偏方,新鲜的刚死的人血,蘸馒头吃下去,能救命。
她不信,可她没别的办法了。
刑场设在午门。
她到的时候,人已经挤得水泄不通。
午门行刑,不是天天都有这般的大场面。
百姓最喜欢看到的场面,就是一大批官员、士绅被砍头。
在他们眼中,只要被杀,就代表可能会换上清明贤能的官员,自己的日子可能会好过。
午时三刻,监斩官钱惟治升座。
刑部侍郎坐在主位上,旁边坐着御史台的监察御史,再旁边是锦衣卫的北镇抚使。
三双眼睛盯着刑场,确保每一刀都砍得明明白白。
囚犯们被押了上来。
他们排成一行,跪在午门前的空地上,背后插着斩标,白纸黑字写着姓名和罪状。
陆明德跪在第一排正中间,满脸青紫,身上没一块好肉,估计是在牢里被打的。
其余人皆如此。
刑部大牢虽不如锦衣卫诏狱那般骇人,但也不是完好无损进,就能完好无埙出来的。
“行刑!”
令签落地,刽子手们齐齐举起鬼头刀。
刀落。
上百颗人头同时落地,鲜血喷涌而出,将午门前的石砖染成一片暗红。
紧接着,血腥味弥漫开来,浓烈得让人作呕。
人群中有人干呕了一声,又强压了下去。
沈炼的目光没有在那些尸体上停留太久。
他正要转身离去,余光却捕捉到了一个让人不快的画面。
几个老妪正挤到掉落的人头前,弯着腰,手里攥着馒头,蘸着地上的鲜血,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念什么咒语。
他的眉头猛地皱了起来,迈步就要上前制止。
旁边的监察御史拉住了他,手臂横在他胸前,压低声音:“镇抚使无需动怒,此乃百姓无奈之计。”
沈炼眉头拧得更紧了,但压低了声音:
“何意?”
监察御史微微侧头,目光落在那几个老妪身上,语气里带着一种说不清的复杂:
“有一绝症叫痨病,金石无救。民间流传一种偏方,吃人血能救,尤其是刚死还新鲜的血液。”
这一偏方,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
陈藏器在《本草拾遗》中便记载了人血可治虚弱疾病的观点。
沈炼道:“此等愚昧,你也信?”
监察御史摇了摇头:“下官不信。但那些百姓信。”
“人在绝望的时候,总会抓住任何一根稻草,哪怕那根稻草
本来就是断的。”
沈炼没有接话。
他又看了那些老妪一眼,她们还在用馒头蘸着地上的血,动作虔诚得像是在进行某种古老的祭祀。
其中一个老妪的手在发抖,但她蘸得很仔细,像是怕浪费一滴。
沈炼无奈一叹。
人在绝望的时候,都会祈求上天,相信鬼神之说。
这一点,他即便身为锦衣卫北镇抚使,依旧没有办法能扭转。
让百姓在死刑身上弄血,总比狗急跳墙杀人要好。
至于人血治病,他是万万不信。
若是真的有用,那么军士们这辈子都会百病不侵。
钱惟治也看到了。
他站在监斩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些蹲在地上的老妪,没有出声制止,只是看着。
实际上,这是他默许的。
否则,刑场如此庄重、森然的地步,怎么可能允许百姓闯进来。
钱惟治最开始听到的时候,颇为震惊,竟有人愚昧到如此地步。
不仅如此,甚至还有人愿意花钱购买人血!
他再三思虑后,选择默认,既不阻拦,也不支持。
何不食肉糜,在钱家是忌讳。
人群中,一个老妪终于蘸满了馒头,小心地包进布里,又掖进怀里最贴身的地方。
她站起来时腿有些发软,踉跄了一下,才稳住身形。
有人撞了她一下,骂骂咧咧地挤过去了,她恍若未觉,跟着人群的尾流慢慢退出来,一路低着头,攥着怀里的馒头。
沈炼看着她消失在人群中,收回了目光。
他转身往午门外走去,只是走出二十来步后,忽然慢下来。
他侧头对身后的亲卫低声说了一句:“派个人,跟着那个老妪。不要惊动她,看看她住在哪,家里什么情况。”
亲卫愣了一下,应声而去。
沈炼回到北镇抚司时,已经是傍晚了。
亲卫在廊下等着他,见他进来,快步上前,低声道:“镇抚使,跟到了。”
“那老妪姓刘,住在城南甜水巷,家里只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孙子,得了痨病,已经病了大半年了。”
“大夫都说没救了,她才去的刑场。”
沈炼沉默了片刻:“她家什么情况?”
“巷口第三家,两间瓦房,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她儿子和儿媳去年都病死了,就剩她和孙子相依为命。”
沈炼拉开抽屉,取出一块碎银放在桌上,推过去:
“你明天去一趟太医署,找个靠得住的御医,去给她孙子看看。”
“就说是北镇抚司的意思。诊金算在我账上。”
他顿了顿,又拉开抽屉,将最近几个月的俸禄都拿出来,
“今天刑场那些老妪,但凡是家境贫困的,都请御医看,都算在我头上。”
亲卫接过银子,应声退下。
说实话,沈镇抚使心肠是真的好。
明明地位这么高,却连婆娘都没娶,一直孑然一身,如今更是连老底都拿出来。
他就不怕日后连聘礼都拿不出来吗?
沈炼并不知道亲卫的心思。
他只知道,自己做不到熟视无睹。
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伸出手是他应该、必须做的。
御医可不单单是只给皇室与官员看病。
天下病症数不胜数,御医们平日里都会离宫免费给百姓治病,尤其是各种顽疾,以增长医术。
否则,万一皇室出现什么没见过的病症,那就是要命的事!
事关脑袋,谁也不会大意。
当然,这也是当今天子允许的。
古往今来,有些心胸狭隘的帝王,是决不允许御医给百姓医治,认为是亵渎天家。
窗外的天已经全黑了,城南甜水巷里,刘婆子坐在床沿上。
她把那个暗红色的馒头掰成小块,兑了温水,搅了搅,一勺一勺地喂给小孙子。
他喝了两口,皱了下眉头,像是尝到了怪味,但没吐出来。
刘婆子哄着他把剩下半碗也喝了,又用袖子擦了擦他嘴角的水渍。
小孙子安静一会儿,忽然说:“阿奶,苦的。”
刘婆子的手顿了一下,喉头动了动,却说不出话。
她轻轻抚了抚他的额头,低低地应了一句:“苦的才好,苦的能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