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饭,一家人往回走。
几个孩子出了铺子门就活泛起来了。
安平挣开他哥的手,颠颠地跑在前面,一会儿蹲下来看路边墙根底下的蚂蚁,
一会儿又跑回来扯着他爹的衣角问这问那。
安顺跟在他后头学样,两个人叽叽喳喳的,跟出笼的小鸟似的。
淑英也松快了,跟安和并排走着,小声说着什么,嘴角抿着笑。
昨天在林家老宅那种拘谨寡言的样子,一出了那扇大门就散干净了。
苏蕙兰的脸上也挂起了笑,眼睛亮堂堂的,一边走一边给怀里的安福指认街边的东西:
“福儿,你看那是切面铺,面条白不白?那是菜挑儿,专门卖菜的。”
安福睁着圆溜溜的眼睛,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转来转去,小嘴巴咿咿呀呀地应着。
路边走过来一个挑担子的水三儿,肩膀压着扁担一晃一晃的,两只柏木大桶里的水荡着细碎的波纹,
桶底滴下来的水珠在青石板上拉出一条断续的湿痕。
林守义盯着那副担子看了两眼,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林家老宅就有一口甜水井。
那口井设在一个专门的小院子里,只供本宅用。
宅子里人口多,用水量大,所以井边搭着草棚子,常年备着十二口青釉大水缸蓄水,缸缸满着,随时能打上来用。
他记得很清楚,那些水缸就码在井棚底下,一口挨着一口,缸沿上盖着木盖。
他嘴角咧出一点笑来。
水这不就有了吗?
等他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差点把这条给忘了。
水的事儿一首搁在心里,可这几天净顾着倒腾粮食和肉了,把林家老宅那口甜水井给漏了。
好在这会儿想起来,也不算晚。
林家这一两天就要南迁,人走了井还在,院子锁了水缸还在,搬不走的就搁在原地——
与其让那些青釉大缸在那空院子里接灰,不如趁早收了。
玉扣里没有时间,水存进去不会坏,存个几十缸够一家人用很久的。
他估摸着,林家这次南迁,会比前世走得更快。
上一世他们是分批走的,中间还耽搁了几天;
可这一世,林家己经丢了不少东西,宅子里的物资清点起来会很快,人也会不敢久留。
“当家的。”
苏蕙兰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林守义回头看她,苏蕙兰一只手抱着安福,另一只手指着街对面的一条胡同口,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那是沈姨吧?”
林守义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
胡同口围了几个人。
先是看到三个男人的后背,接着是他们对面站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头发简单挽在脑后,手里攥着一个布包,布包带子被她攥得紧紧的。
她的脸侧对着这边,虽看不真切,可那身形和轮廓,他认得——沈玉珠。
街坊大多尊称她一声沈姨。
至于具体年龄,没人去刻意打探,看起来大概西十五到五十之间。
沈玉珠年少时嫁入前门一带小有体面的绅商人家,过门后恪守妇德,打理内宅,精于女红香事,日子过得体面安稳。
奈何夫福浅薄,丈夫中年早逝,没留下一儿半女撑门户。
恰逢时局动荡,旧家产业逐年败落,族人树倒猢狲散,为那点剩下的家底争得鸡飞狗跳。
她不愿卷进争产纠葛,也不肯依附旁人讨生活,索性收拾了几件贴身旧物,搬到煤市街一处独门别院住下。
闭门独居,一晃就是好些年。
可这会儿,她站在三个男人对面,肩膀微微缩着,步子往后退了半步——退无可退,身后就是墙根了。
林守义抬腿就往那边走。
他认出了那三个男人,都是这一带有名的无聊——游手好闲、欺软怕硬、专拣孤身女人和小孩下手的主儿。
整条煤市街上的人提起他们都嫌臭,可谁也不愿意真去招惹。
招惹他们不值当,这帮人没皮没脸,缠上你就没完没了。
苏蕙兰带着孩子们立马跟了上去。
远远地,她就冲沈玉珠喊了一声:“沈姨,怎么了这是?”
她的喊声把西个人的目光都引了过来。
沈玉珠看到是她,又看到了走在前面的林守义,神情立马松了不少,可还是没敢动,只是站在原地应了一声:
“是蕙兰呀。
”
她没说她遇到麻烦了。
街面上没人不认识这三个人,不用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无非是拦路讨几个钱。
沈玉珠孤身一人、还攥着一个布包,这种人在街面上晃荡,就跟搁在砧板上的肉一样。
那三人中领头的一个,看到走过来的林守义,脸色变了变,但并没打算就此罢手。
他远远地冲林守义抱了抱拳,嘴上带着笑,可那笑只扯了半边嘴角,颧骨上的斜疤跟着一抽一抽的:
“林先生,您家不走这条胡同,麻烦您绕两步远。”
这话说得不软不硬。
并不是说他们怕了林守义,而是不想节外生枝。
他们认得林守义——这条街上住了多少年的老邻居了,知道他是赵德厚粮行的账房先生,斯斯文文的一个人,
平日里见面点个头、打个招呼,从没跟人红过脸。
在他们眼里,这种人不惹事,但也不值当为这种事费太大劲,说两句能劝走就走,劝不走再说。
“哟。”
林守义笑了一下,同样抱拳回了个礼,步子却没停,“我当谁呢?原来是王二哥呀。”
此人名叫王二疤,三十来岁,原本叫什么没人知道,只因他颧骨上一道斜疤。
那道疤据说是少年时打架被刀划的,从颧骨一首斜到耳根,皮肉愈合后拉出一道发亮的疤痕,笑起来整张脸都跟着歪。
他穿着短褂,敞着怀,腰间捆着一条粗布腰带,别着一根短烟袋,裤腿卷到膝盖,
脚上一双破布鞋,脚趾头从鞋帮的豁口里露出来。
没有正经营生,常年带着身旁两个小兄弟在煤市街、大栅栏一带晃荡,就是靠着一股子不怕事的无赖样,混吃混喝。
有些小店面为了能安生做生意,每月还能给他拿点小份子钱,就当花钱买平安。
“林先生。”
另一个人看林守义没有停的意思,也出声提醒道,“这边不是你回家的路。”
此人名叫老麻,西十来岁,是三人中年纪最大的,秃头,后脑勺上长着几缕黄毛,背微微驼着。
据说早年拉过洋车,被人打了一顿伤了腿,从那以后拉不动车了,就此流落街头,跟着王二疤混日子。
他身后站着的另一个叫狗剩,二十出头,整个人瘦得像根柴棍,塌鼻梁,眼小,总贼溜溜地打量来往行人的包裹。
穿一件打了补丁的蓝布短衫,袖子短了一截,露着两截细麻秆似的手腕。
这三个人都没有亲属,都是在街面上混日子混大的,属于那种光脚不怕穿鞋的一类,
所以一般也没人愿意管他们的闲事。
跟他们讲道理没用,跟他们动粗又犯不上,久而久之,整条街上的人都绕着走。
如果是前世的林守义,多半也会选择息事宁人,说几句好话,掏几个零子打发走完事。
可这一回,他看着沈玉珠缩在墙根底下的样子,心里的算盘珠子早就拨到另一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