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陆屿风起了个大早。他在衣柜前翻了十分钟,挑了一件黑色薄外套,配白色T恤。对着镜子看了看,又拨了拨头发。他妈路过门口,看见他这副打扮,笑了:“约会去?”
“不是。”陆屿风耳朵红了,“跟朋友出去。”
他妈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没拆穿他。
陆屿风到校门口的时候,温景然己经站在梧桐树下了。穿着一件白色薄毛衣,深色休闲裤,背着黑色双肩包,很简单的打扮,但干干净净的,看着很舒服。阳光透过树叶落在他身上,他整个人都笼在一层金色的光晕里。
看见陆屿风,他嘴角弯了一下。“来了?”
陆屿风走过去,心跳己经开始加速了。“等很久了?”
“没有,刚到。”
两人并肩往校外走。陆屿风不知道要去哪,只是说“想见你”,没想好去哪。温景然也没问,就跟着他走。走了一会儿,陆屿风忽然说:“去后街吧。”
“好。”
后街的上午很安静,店铺大多还没开门,只有几家早餐店在营业。空气里有豆浆油条的味道,混着晨光,暖洋洋的。两人走到后街尽头的小公园,在长椅上坐下。这里很安静,没什么人。远处有几个老人在晨练,音乐声隐隐约约传来。
两人坐了一会儿,谁都没说话。春天的风吹过来,带着花香和青草的味道。柳条在风里轻轻晃,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落了一地碎金。
陆屿风深吸一口气。
“温景然。”
温景然侧头看他。
陆屿风看着前方,没看他。“你上次说,你喜欢我。”
温景然点头。“嗯。”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
陆屿风想起那个画面——他蹲在后街喂猫,旁边有人说“这猫脏死了你管它干嘛”,他说“它又没惹你,你管我管不管”。他不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了,但温景然记得,记得每个字。
“那时候你还不认识我。”陆屿风说。
“嗯。”
“那你怎么就……”
温景然想了想。“不知道。就是看见了,就记住了。记住了,就忘不掉了。”
陆屿风心跳漏了一拍。他看着远处晨练的老人,那些人的动作很慢,慢得像是在放慢镜头。他忽然想起自己以前也这样——在后街看见温景然,记住了,就忘不掉了。只是他当时不知道那叫喜欢,以为是保护欲,是责任感,是觉得他需要照顾。现在他知道了,那就是喜欢。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
“温景然。”他又开口。
“嗯?”
“我以前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人。”
温景然没说话,等着。
陆屿风深吸一口气。“现在知道了。”
温景然转过头看着他。陆屿风还是没看他,但耳朵红了。从耳尖一首红到耳根,红得像要滴血。温景然看着他红红的耳朵,嘴角弯了。他没有追问“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知道陆屿风说的是谁。
两个人就这么坐着,谁都没再说话。但那种安静,不是尴尬的安静,是那种——终于说开了的、尘埃落定的安静。远处晨练的老人收了音响准备回家,脚步声渐渐远去。阳光又亮了一些,照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
陆屿风靠在椅背上,看着天。天很蓝,云很白,风很轻。一切都很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