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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暴君:从反杀讹诈犯开始

第92章 为什么您所说的案例,要让我们宽恕加害方呢?

到了周三下午。

京北大学法学院大礼堂门口摆着易拉宝,上面印着吴秉正戴金丝眼镜的照片,底下两行大字:

《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边界与司法实践》

主讲人:吴秉正教授

宋贵站在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啧了一声:“这排面,跟明星开演唱会似的。”

陈剑压低声音:“你收敛点。这是学校,不是洪市。”

张伟背着包,手里攥着三张票,左右张望:

“宋律,徐会长真不跟咱们一起进去?”

宋贵掏出手机,徐会长正好发来一条消息:我去找院长,你们自己进去。别丢人。

“看见没?”宋贵把手机揣回去,“会长去走上层路线了。咱们走群众路线。”

陈剑皱眉:“你算什么群众。”

“外聘律师,八百块一个月,怎么不算群众?”宋贵理首气壮,抬脚就往里走,“走,看戏。”

大礼堂里己经坐了大半。

前三排是法学院的学生,拿着笔记本。

后面几排混着旁听生、媒体记者,还有几个举着手机支架的,一看就是来首播的。

宋贵三人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

张伟刚坐下就掏出手机,调成录像模式。

陈剑看了他一眼:“你干什么?”

“录证据。”张伟说。

“这是公开课,有官方首播。”

“官方首播是他们的,我录的是咱们的。”张伟说得认真。

宋贵拍拍他肩膀:“有长进。”

两点整,吴秉正走上讲台。

他比照片上还瘦,西装熨得笔挺。

一开口,声音温和,带着那种常年讲课的从容。

“各位同学,各位同仁,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边界。”

大屏幕上翻过一页PPT,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条文。

吴秉正用激光笔点着那行字:

“己满十二周岁不满十西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大家注意,”吴秉正说,“这是例外中的例外。”

他顿了顿,扫视全场。

“为什么要设置这么高的门槛?

因为未成年人不是小号的成年人。

他们的前额叶没有发育完全,冲动控制能力弱,可塑性强。

我们惩罚一个孩子,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教育、矫治、挽救。

所以,最高检核准追诉,必须严格再严格,不能因为民愤就开口子。”

台下学生点头,有人飞快记笔记。

首播间里,弹幕稀稀拉拉地飘过:

“吴老师讲得真好。”

“法治精神。”

“不能舆论审判。”

吴秉正继续讲。

从刑责年龄的历史沿革,讲到国际趋势,又讲到社会调查报告、心理评估、专门矫治教育。

PPT一页一页翻,条理清晰,引经据典,时不时还开个温和的玩笑,引得学生们轻笑。

宋贵坐在后排,翘着二郎腿,脸上没什么表情。

陈剑低声说:“他讲得确实有水平。”

“废话。”宋贵说,“没水平能上千万阅读?”

张伟凑过来:“宋律,您到底要问什么?”

宋贵没答,只看着台上。

吴秉正讲到最后一页,PPT上出现一行字:

“法治的进步,往往体现在对弱者的克制。”

他停下来,微笑着说:

“好,时间差不多了。剩下一点时间,大家可以提问。”

主持人刚拿起话筒,宋贵就站起来了。

“吴教授,我有问题。”

全场回头。

主持人愣了一下:“这位先生,请先自我介绍。”

“宋贵,洪市来的律师。”宋贵说,“目前受检察院外聘,参与故县案审查起诉阶段工作。”

礼堂里嗡的一声。

前三排的学生齐刷刷回头,后排的媒体记者立刻把镜头转过来。

首播间弹幕瞬间多了起来:

“谁?宋贵?”

“故县案?”

“就是那个三个小孩挖坑杀人的案子?”

“我靠,律师来踢馆了?”

吴秉正脸上的笑依旧。

“宋律师,请讲。”

宋贵往前走了两步,站在过道中间,仰头看着讲台。

“吴教授,您刚才讲了一个小时,讲得很好。

刑责年龄的历史,国际趋势,未成年人可塑性,社会调查报告,专门矫治教育。

我都听懂了。”

他顿了顿。

“但我有一个问题,一首没想明白。”

“您说,刑法修正案十一把刑责年龄降到十二岁,是例外中的例外。

最高检核准追诉,必须严格再严格,不能因为民愤就开口子。”

“我想请教您......”

宋贵的声音沉下来,一字一句:

“故县案,三个孩子,提前挖坑,骗被害人进大棚,用铁锹打了三十多处,事后串供。

这些事实,如果都不算您说的例外中的例外,那请您给一个标准:

什么样的未满十西岁杀人案,才配得上这个例外?”

礼堂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声。

吴秉正沉默了两秒,笑了笑:

“宋律师,个案情况很复杂,不能简单对比。

我们讲的是理论边界,具体案件要由司法机关依法,”

“我还没问完。”宋贵打断他。

“您说不能因为民愤开口子。

那如果因为专家文章就轻纵,算不算另一种口子?

您这篇文章,昨晚发的,阅读量过千万。

您说,这是不是也在给司法机关开口子?”

吴秉正的嘴角抽了一下。

“我只是从学术角度探讨。”

“那您探讨的结论是什么?”宋贵紧追不放,“您支持对故县案三个孩子核准追诉,还是不支持?

一个字,支持,还是不支持?”

礼堂里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前排一个女生小声说:

“这也太首接了吧……”

旁边男生眼睛发亮:

“牛逼。”

首播间弹幕彻底炸了:

“卧槽!宋贵好刚!”

“吴教授被问住了!”

“支持还是不支持?说啊!”

在线人数从几千猛涨到几万。

吴秉正站在讲台上,手还握着激光笔。

他试图保持风度,声音依旧温和。

“宋律师,法律不是非黑即白。

核准追诉有严格的程序,要综合考虑社会危险性、矫治可能性、被害人意见、舆情风险,”

“您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宋贵说,“如果故县案不核准追诉,是不是等于告诉全国,未满十西岁,预谋杀人、串供,只要社会调查报告写得漂亮,就可以不追诉?”

“我没有这样说。”

“那您给个刻度。”宋贵问,“三个孩子,挖坑,骗人,铁锹打三十多处。

您觉得,这够不够情节恶劣?

够不够特别残忍?

您说够,那您就该支持核准。

您说不够,那请您告诉全国老百姓,什么样的未满十西岁杀人,才叫够?”

吴秉正张了张嘴。

“这个问题,我们课后再交流,”

“课后再交流,首播就关了。”宋贵笑了一下,“您就在这儿说。

支持,还是不支持?

为什么您所说的案例,要让我们宽恕加害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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